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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动物的因缘——戒杀护生(1)

动物记 作者:星云大师


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的大肆捕杀,野生动物日益减少,生态的均衡受到严重破坏,近几年来,有心之士纷纷奋起,疾呼保育动物的重要性,一些相关的团体组织也应运而生。其实,两千五百多年来,佛教的祖师大德们一直默默地为保育动物奉献心力,其思想与做法值得大家参考效法。

翻开历史,可知古圣先贤大都以心存慈悯、胜残去杀为尚。在《史记·殷本纪》里记载商汤护鸟“网开三面”的故事。有一次商汤在野外看见有人张网四面捕鸟,并祈求:“天下四方的鸟,都进入我的网吧!”商汤认为如此全网捕尽过于残忍,便撤开三面的网,对着天空说:“不要命的鸟,就进来吧!”这应是中国护生思想的萌芽。

《论语》上说:“戈不射宿。”“戈”是猎者,“宿”是鸟儿在窝巢里睡觉,当它们还没有睡醒,拿箭去射杀,使它们来不及逃避,是不仁的举动。儒家的曾子说:如果没有特殊缘故,随便杀害一只蚂蚁昆虫,就是不孝;没有特殊缘故,随便摘取一花一草,就是不孝。曾子把孝道的层次提升到对动物、植物,乃至对一切众生的爱心,这种无私的慈悲仁爱,就是孝顺。

佛教除了提倡不杀生,更进而积极护生。《梵网经》菩萨戒云:若佛子以慈悲故行放生业,应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戒杀护生是对一切有情生命的尊重,所以佛教的戒律对于动物的保护,有着积极的慈悲思想。

另外,佛陀唯恐雨季期间外出,会踩杀地面虫类及草树新芽,所以订立结夏安居的制度;佛教寺院为鸟兽缔造良好的生存环境,所以不滥砍树木,不乱摘花果,凡此均与今日护生团体的宗旨、措施不谋而合,可说是保育运动的先驱。而梁武帝颁令禁屠之诏、阿育王立碑明令保护动物,则是国家政府基于佛教“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大力提倡爱护动物的滥觞。

天台四祖智者大师,曾居住在南方沿海一带,每日见渔民们罗网相连,横截数百余里,滥捕无数的鱼虾生灵,心中不忍,于是购买海曲之地,辟为放生池,共遍及全国八十一个地方。开皇十四年,他应请开讲《金光明经》,阐扬物我一体的慈悲精神,感化以渔、猎为业者,共有一郡五县一千多处,全部止杀而转业。

宋初天台的义寂法师,常应村人邀请,浮舟江上,一面放生,一面讲《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品》;唐代译经僧法成法师,曾在长安城西市疏凿一大坑,号曰“海池”,引永安渠的水注入池中,作为放生之处。唐初杭州天竺寺的玄鉴法师,常以爱物为己任,将寺前通往平水湖的河流作为放生池,并得到太守的批准,禁止人们在六里内捕鱼。

世间没有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所以放生不但是为对方延命,也是为自己积德;不但是爱惜生命,也是报答父母深恩。无奈后人实行不当,助长杀生恶业,徒使美意尽失,例如将原本翱翔在山林里的禽鸟,捕来放到尘烟满布的都市中,无异促其早亡;甚至有些人为了要放生,教渔夫去捕鱼,教猎人去打猎,在一捉一放之间,不但令其惊惧,也难免伤到皮肉,危及性命。所以,我们不但要建立正确的放生观念,更应该与时俱进,以积极进取的护生行动来取代弊端丛生的放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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