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初露锋芒(1)

曹操 作者:伊沙


许劭之言,果然重若千斤,迅速在士人中流传开来,令我声名大噪。

转过年来—即熹平三年(公元174年),我被乡里推举为孝廉,当上郎官,继而又承蒙尚书右丞司马防举荐,出任洛阳北部尉。

尉乃县令副手,掌管军事,查盗禁贼,维护治安。此官貌似不大,但洛阳是何地?天子脚下,权贵云集,难以为官:从路上行人中随便扒拉出一人儿,官都比我做得大;随便查一小案,涉案人员都可通天!我身为洛阳北都尉,所管辖区洛阳城北正是所谓贵族聚居区:皇亲国戚、官宦子弟,与地痞流氓相互勾结,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将此举国首善之区活活搅成了天下治安状况最差劲的区域!

若怀私心看,司马防简直是要害我,把一块烫手的山芋直接塞到我嘴里;但他正是怀着一颗公心,相信我在这个位置上不会无所作为。

管,还是不管?—这大概是每一个出任此职者都要面对的大问题!事关自己的乌纱帽,甚至于性命攸关。

就我而言,不管、不作为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这么牛B的人,人们传说中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岂肯在二十出头的大好年华,在一个区区尉官的职位上得过且过、混吃等死、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那不是曹操!

所以,管是肯定要管的,但怎么个管法,这需要过人的胆识、智慧,甚至运气!

当然,我在看到风险的同时,也看到了可能带来的丰厚回报:在此职位上的所作所为都会被朝廷乃至天子注意到,所以做好了会上升得很快,平步青云也未可知!

所以,这个职位是个值得一赌的赌局!

所以,不管则已,要管就要大管,管出点响动来。

常言道:新官上任三把火。

我的第一把火,仿佛一个庸常的酷爱“面子工程”的小吏所为:拨出专款,购置油漆,雇来工匠,将灰头土脸的都尉衙门里里外外粉刷一新—做这件事,手下人都很配合,因为毫无风险。似乎新官上任,带来的只是一点刺鼻的油漆味。

我的第二把火,貌似是对剩余油漆的有效利用,将衙门里的杀威棒全都漆成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分别代表皇亲、贵戚、官宦、平民、盲流这五大阶层,将此“五色棒”日日悬挂于都衙大门两端,昭示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这件事,手下人亦很配合,他们大概觉得:这又是一项“面子工程”—做做样子给人看罢了!

我的第三把火,是下了平生第一道命令—一道宵禁令:“自即日起,禁止夜行,有犯禁者,皆棒杀之。”我命手下将此告示贴得北城辖区满街都是。这件事他们还是敢做的。

宵禁令首夜,我坐镇于都衙,命全部手下抄起兵器出外巡夜,只要撞见违反禁令的夜行者,立刻抓来问罪。

结果一夜过去,一个也没抓来,个个空手而归,问及情况,支支吾吾、吞吞吐吐……我知其中有假:绝非他们所说“无人夜行”,便不再多问,命他们下去睡觉。

我也在都衙里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夜幕再度降临时,我命全体手下在都衙待命,从中挑出两名武艺高超者,随我出巡。

走出都衙后的最初一段路,月黑风高,寂寂无人,真让我以为手下所禀皆是实情,令行而禁止,“棒杀”出太平。

但我很快便意识到,切莫高兴得太早!刚绕过白马寺,踏上贵族聚居的一条街,就看到前方有光亮,随即听到有动静!我与两员部下一闪身,迅速躲进一条小巷,在黑暗中观察其动静。只见两个大灯笼像水怪的两只大眼睛一样,从黑暗之河中游过来,随之浮现出三个人影,借着灯笼之光可以隐约看出,走在前头的是两名年轻的后生,看装束像是大户人家的家丁,手中各提一只大灯笼,紧随其后、大摇大摆的是一名头戴乌纱帽、身穿官服的干巴瘦老头,形似一只大虾米,与此同时,我还看清了灯笼上的两个大字:蹇府。

蹇府—这是哪个豪门大户呢?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只是压低声音命令手下:“跟我来,紧随其后!”

三个人尾随两只灯笼,从贵族街一直走到贫民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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