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家辉
如果我说是由六岁开始,会不会早熟得有点变态?
但当然六岁时的“初恋”只有“初”而不见得是“恋”,那是生平初次有意识地对异性产生懵懵懂懂、朦朦胧胧、暧暧昧昧的异样感觉,绝对谈不上什么相知相慕的互动依恋,若用当下流行语来说,那阵感觉只是,“怪怪的”,而由于是第一次“怪怪的”,便深深地铭刻心底,一直怪下去,永远怪下去,怪到如今,一想起,仍然怪。
那场“初恋”纯感体验发生在幼儿园阶段,幼儿园在香港人习惯被唤成“幼儿园”,其实颇具殖民地广东佬的幽默趣意,把上学的孩子视为“幼稚”,听起来简直比“低能”好不了多少。六岁,属于幼儿园高班,暑假后便要做小学生了,那间幼儿园位处港岛湾仔,校名“嘉模”,仅有两位女老师,都穿旗袍上课,洋溢着 1960年代的花样年华。嗯,别误会,她们并非我的初恋对象,我对于熟女们的爱慕到了中学才开始萌发,在此以前,我仍然只爱同龄人。
很不幸成为我的第一个暗“恋”对象的女孩子姓马,我清楚记得,或因同姓。也记得头发是乌黑而长密,有时候束起两根小辫子,眼睛明亮纯真,如同每一位六岁的小女孩。有没有小酒窝 ?忘记了,只记得笑起来很甜很甜,她一笑,我便“怪怪的”,心软了,其他部分或因年纪太轻而也是软的,幸好。
我的记忆库珍藏着三幅清清楚楚的甜蜜影像。
一幅是,幼儿园里有一片供孩子们跑跳玩耍的空地,放置了四五辆塑料玩具车,坐下去,用双脚代替轮子,脚动即车动,小朋友顿变车神。有一回,我本来百无聊赖,忽然,看见身穿绿色短裙校服的马小姐娇俏现身,心神登时大振,立即像卡通里的大力水手吃了罐头生菜,全速闯到其中一辆车子旁边(不记得有没有把车旁同学猛力推开,但依我的书生温文性格推断,应该没有,可是也说不定,或许我在成为书生以前其实非常暴力,只不过不知何时出现了“基因突变”,野兽变文人),跳上车,化身为《头文字 D》的男主角(咳,抱歉,那年头其实尚未出现这漫画),仿佛在鞋底装了引擎,风风火火地把车子从左“开”到右,再从右“开”到左,纯粹为了抢夺小美女的眼球。老实说,我没法确定她是否曾经瞄我半眼,但我管不了那么多,我是如此自得其乐,像有镁光灯打在脸上身上,自觉威风极了,那一刻,亦是生平首次,我知道自己是个贪慕虚荣的坏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