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混在青岛 4

南京,我的夜生活 作者:吴长缨


毛毛的电话内容永远就是关于两个女人。一个是总公司的交际花宝宝。他和那个女人在圆明园旧址拉过手。还在天安门城楼下接过吻。但毛毛只有回北京才能见到宝宝。宝宝有的是男友。第一号男友则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在大街上打她的耳光。

后来,毛毛终于爱上了另一个女孩,一个北大的漂亮女生,叫贝子。被我则叫为“被子”或“杯子”。他一回北京就陪她去打网球。尽管他的网球水平绝不能和他的记忆力同日而语。

一连七天,毛毛其实都在说同一件事,那就是他们做爱了。他感觉很好,因为他们俩都是第一次。毛毛说:“过去我让你看我的日记。现在是真的了。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对自己说,老天给你的爱情正式开始了。”他还说:“我在里面,一开始只微微地动,好像在发芽,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动。我喜欢看着她潮红的脸,那感觉就像看着老天采给自己的一朵大红花。”一个月后,毛毛被派去了香港,当香港联想的技术工人。香港的女人绝对看不上穷得发涩的这个大陆仔,所以,他以看一打一打的毛片和想念和“被子”相爱的时刻度日。有一天夜里,我点了蜡烛,起来给毛毛写信,只写了开头:“至今感觉还是和你走在青岛无尽的夜色里。”就写不下去了。我落了泪,滴在了信纸上,把字弄得模糊。

那老天给我了什么?一个诗人需要怎样的生活,可以比他自己的诗歌更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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