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上二楼,脱掉外衣和裤子,开了水龙头,把胸围脱下来,放在洗手盆里洗。我没有一回家便洗内衣的习惯,但这天晚上天气很热,又跟徐玉在中环跑了几千米,回家第一件事便想立即脱下胸围把它洗干净。这个淡粉红色的胸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我有很多胸围,但我最爱穿这一个。这是一个记忆型胸围,只要穿惯了,它习惯了某一个形状,即使经过多次洗涤,依然不会变形。我不知道这个意念是不是来自汽车,有几款名厂汽车都有座位记忆系统,驾驶者只要坐在驾驶座上,按一个键,座位便会自动调校到他上次的位置。我认为记忆型胸围实用得多。但记忆系统不是我偏爱这个胸围的主要原因,我第一次跟唐文森玉帛相见,便是穿这一款胸围,他称赞我的胸围很漂亮。穿上这个胸围,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女人。
唐文森今天晚上大概不会找我了。
清晨被楼下蛋糕店的蛋糕香味唤醒之前,我没有好好睡过。今天的天色灰蒙蒙的,一直下着毛毛细雨,昨天晚上洗好的胸围仍然没有干透,我穿了一个白色的胸围和一袭白色的裙子,这种天气,本来就不该穿白色,可是,我在衣柜里只能找到这条裙子,其他的衣服都是皱的。
经过一楼,习惯跟郭小姐说声早安,她神情愉快,完全不受天气影响,也许是昨天晚上过得很好吧。
走出大厦,唐文森在等我。他穿着深蓝色的西装,白衬衫的衣领敞开了,领带放在口袋里,他昨天晚上当夜班。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故意不紧张他。
“我想来看看你。能不能和我一起吃早餐?”
“你不累吗?”
“我习惯了。”
看到他熬了一个通宵的憔悴样子,我不忍心拒绝。
“家里有面包。”我说。
我和森一起回家,然后打电话告诉珍妮我今天要迟到。
我放下皮包,穿上围裙,在厨房里弄火腿三文治。
森走进来,抱着我的腰。
“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去了哪里吗?”我问森,我是故意刁难他。
森把脸贴着我的头发。
“你从来不知道我每天晚上去了哪里。”我哽咽。
“我信任你。”森说。
“如果我昨天晚上死了,你要今天早上才知道。如果我昨天晚上跟另一个男人一起,你也不会知道。”
“你会吗?”
“我希望我会。”我说。
如果不那么执迷地只爱一个男人,我也许会快乐一点。爱是一种负担。唐文森是一家银行的外汇部主管,我们一起四年了。认识他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他比我大十岁,当时我想,他不可能还没有结婚,可是,我依然跟他约会。
在他替我庆祝二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我终于开口问他:“你结了婚没有?”
他凝望着我,神情痛苦。
我知道他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
作为第三者,我要比任何女人更相信爱情,如果世上没有爱情,我不过是一个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坏女人。
森吃完三文治,躺在沙发上。
“累不累?”我问他。
他点头。
我让他把头搁在我大腿上替他按摩。他捉着我的手,问我:“你不恨我吗?”
我沉默不语。我从来没有恨他。每个星期,他只可以陪我一到两次,星期天从来不陪我。以前我跟家人一起住,我和森每个星期去酒店。这种日子过了两年,一天,我问他:“我们租一所房子好不好?我不想在酒店里见面,这种方式使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坏女人。”
森和我一起找了现在这所房子,他替我付租金。我觉得我和他终于有了一个家,虽然这个家看来并不实在,但我的确细心布置这个家,盼望他回来。
森曾经说过要离开我,他问我:
“一个女人有多少个二十五岁?”
我说:“任何岁数也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