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那年,部队来学校招小兵。我因为能歌善舞,表面上看去喜气洋洋,在学校也算个扎眼的人物。我记得招兵的叔叔见了我,见我一副伶俐相,非常喜欢,问这问那的。我开始憧憬穿上军装的样子。当时中学毕业以后,只有两条路,要么留城等待街道分配工作,要么上山下乡去农村。关于留城,一家只能留一个孩子,我哥哥已在他十三岁的时候考取了文工团,所以留给我的路只有一条:下乡。那时没谁愿意下乡,想的都是千方百计地不去。如果能当上兵,就是最好的前程,何况是小女兵,名称听起来都是娇滴滴的,到了部队该多神气呀!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班主任告诉招兵的叔叔:她妈妈说她曾经是个瘸子,招去了怕是不合适。老师没有恶意,她只是向部队负责。
剩下的事情就不用说了,我相信我妈妈的肠子都悔青了。为了补救,妈妈带我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医生证明我的腿确实看不出什么功能障碍,但是,那又管什么用呢?
因为瘸腿,小朋友给我起过外号,叫我徐俐拜子,长沙话发音拜子就是瘸子的意思。这个外号叫的时间不长,但留在心里的时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自己是个拜子,成年以后看见不会走路的拜子,都会无意多看他们几眼。记得后来上班,天天经过同一条路。一天有个男青年主动和我打招呼,说我长得周正,提出为我画幅素描。男青年说他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家就住在马路边,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尽管当时我很忙,但我还是答应了,因为他是个拜子。
现在我给所有人的印象是,乐观、自信、开朗,其实在这层明亮的基调下面,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性格里还有一层淡淡的、外人难以察觉的灰色,这层灰色和我的瘸腿以及由瘸腿造成的各种成长烦恼密切相关。没有人知道,瘸子的阴影伴随了我的整个青春成长期。学校有过一次拉练,大约走了六七十里,我没有听从老师的劝告,和大部队一起走了回来,那条腿就比另条腿疼的日子要久,但我一声不吭。学农要挑塘泥,满满的两簸箕塘泥甚至超过我的体重,我就小心翼翼地尽可能把重心放到另一条腿上,拼命坚持着,没有让任何同学看出我内心的谨慎和担心。事实上,在我快速发育的那一两年,我的这条腿是跟不上另一条腿的。有段时间我几乎天天比腿,怎么比,一条腿都比另一条腿略短一点。那种焦虑我不会跟别人说,完全独自承受了。淡淡的性格的灰色使我在二十岁以前趋于内敛,即使以后在某些人看来我自信到近于张扬,但那层内敛作为一种自我约束始终都存在于我的血液里。我因此很少不清醒,很少做出错误的判断,万一真的错了,也不会错到不可救药,总有挽回或补救的余地。
两条腿终于长齐是在我彻底停止发育以后,那种如释重负的感受简直无法对人明说。我曾经是个瘸子,格外在意自己行动的正常;我害怕重新再成为瘸子,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要小心呵护。其实成年以后,当我穿着高跟鞋,昂首挺胸乃至器宇轩昂地走在人前的时候,瘸子的阴影早已不在,说出来都像是别人的故事。今天之所以提起它,是因为它曾经作为我生命的重要底色长时间地存在过,它困扰过我的成长,它在我的性格上打下了挥之不去的灰色烙印。其实,绝大多数人对我的性格是有误判的,曾有采访者惊讶:你年轻的时候为什么会喜欢简爱呢?只有不美而自尊的女孩才会喜欢简爱呀!采访者的经验是,漂亮的女孩都喜欢郝思嘉。我不难看,但我不喜欢郝思嘉,我喜欢简爱。从十五岁到现在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