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说:“你就要离开哥几个了,希望我那天骂你的话,你走时牢记着。团机关不比连队,你要好自为之!如果你真觉得我骂的对,那就喝下这半碗酒!”——接着,他竟双手将碗举至我面前,由坐着而跪着了。
朋友们包括与我同班的五名好同学,都看出了洪元他是多么的依依惜别,也听出了他的话是多么的真挚,就居然没一个替我搪挡一下的。
我看着那喝粥碗里的半碗酒,一时呆住。
洪元他跪在那儿,一动不动。
朋友们的目光,一会儿一齐看他,一会儿一齐看我,一会儿一齐看酒。
在一片沉默中我与洪元僵持了半分多钟。
我终于说出一句话是:“舍命陪君子。”——双手接过碗,两眼一闭,一饮而尽。
洪元紧张接着又往那只碗里倒酒,都快倒满了,也双手捧起来一饮而尽。
那天夜里我觉得我活不成了似的,大吐之后才昏昏沉沉地睡去。第二天听志忠说洪元也吐了,吐前吐后反复说的醉话是——“晓声,你小子要记住哥们儿的嘱咐啊!”
我在团报导组一年半的时间里,不曾沾过一滴酒。甚至,一闻到酒味儿就产生心理恐惧。团报导组归宣传股领导,股长是现役军人,还领导着广播站和电影放映队。他是喜欢经常小饮一番的人,每将男知青们请到家中“快乐快乐”。即使在那种时候,我也不“意思意思”。“五一”、“八一”、“十一”、新年、春节这些假日里,在股长家,连广播站和电影放映队的几名女知青也往往举杯同乐,但我却坚定地奉行“不沾主义”。
在那一年半里,我到兵团总司令部去参加过两次文学创作学习班。结束当日的最后一餐,酒是管够的。不论男知青女知青,无不频频举杯。而我怕被劝酒,每次都借故溜走。
后来我到了木材加工厂。抬大木是重体力活,为了解乏,也为了排遣寂寞,抬木班的知青隔几天喝一次酒。他们对我很友善,抬大木时特照顾我,我虽对他们心怀感激,但当他们聚在一起喝酒时,从不凑近他们。对他们诚挚的相唤也置之不理。我被复旦大学召为“工农兵学员”,即将离开连队的前一天,抬木班的哥们儿们为我饯行。尽管相互依依惜别,我也只不过举杯唇边,作了作样子。
在复旦大学的三年里,我竟饮过两次酒。尽管那时我已戴上了肝病患者的病号帽子,自知更应遵守医嘱,离酒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