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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非法后妈(5)

儿女的战争 作者:苏月 尹江春


“嗯,所以,才把你叫到饭店里说事,这要是让你妈知道,她能同意张姨以后住咱们家?”

“还以后?张姨在刘家还有以后吗?你想想,张姨的身份一变,你大哥和刘帆的态度也会改变。尤其是大嫂,估计她现在正在想办法怎么朝外赶张姨呢!”

“那怎么办?”

王文凯做了一个深呼吸,说:“刘芸,你听我一句话,这事啊,你管不了。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遗嘱和结婚证交给你大哥,他是老大,让他来处理!”

“朝外推?”

“菩萨,我估计你不会愿意。退一步说,就算你愿意,你有这个能力吗?咱们俩工资都不高,上有老下有小,负担已经很重了,哪有条件赡养张姨啊?”

刘芸沉默。

王文凯再次强调:“切记,这是一个重磅炸弹!万万接不得,刘芸,听着,交给你大哥!”

刘芸愣住。

是的,王文凯的分析没错,她一个人是无法赡养一个老人的,她也不是观音菩萨,这件事情,必须交给大哥处理,他才是一家之长。在饭店里和王文凯告别之后,刘芸拿着遗嘱和结婚证直接去了汽车维修站,找到了大哥。刘芸把事情简单叙述了一下,以刘义是刘家长子的理由,把遗嘱和结婚证交给了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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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得知刘义把结婚证和遗嘱从刘芸手里接下来,非常气愤,把刘义训斥了一顿。

王艳说:“这件事情必须由刘芸来处理!”

“为什么?”

“首先,这是楚清的要求,我要用刘芸堵住楚清的嘴;第二点,刘芸和遗嘱没有利益关系,也比较好说话!现在倒好了,你拿着遗嘱算是怎么回事?自己宣布这房子是属于咱自己的?自己把张姨赶走?你好意思吗?”

当刘义听说王艳要把张姨赶出去的时候,心里不舒服了,问王艳:“为什么要把张姨朝外赶?”

王艳的语气极尽讽刺:“还张姨呢?她和咱有什么关系啊?她和咱爸没有登记,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目前属于外人。再说,遗嘱上说房子归咱家晓峰,我现在要回来有什么不行?”

“要房子可以,但是你不能把张姨朝外赶!”

“必须朝外赶,不赶她走,怎么能把房子收回来?”

“你想房子想疯了?!”

“不是我想要那房子,是咱爸的遗嘱上白纸黑字地写着,房子归刘晓峰!”

“把张姨赶走之后,她去哪儿住?”

“我再说一遍,她去哪儿和咱没有关系,和刘家也没有关系,退一万步说,就算是你自作多情,认为张姨和刘家有关系,你也不需要亲自管,不还是有刘芸吗?”

“刘芸都出嫁了,和她有什么关系?”

“刘义,你仔细回忆一下咱爸去世前的情况,他那个时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却把张姨的手放在了刘芸的手上,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说明咱爸在去世前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房子归咱家晓峰,张姨被托付给了刘芸!”王艳说得斩钉截铁,理直气壮。

楚清回到家之后,仔细把事情那么从头到尾的想一遍,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那就是这遗嘱是被王艳从衣柜里扔出来,然后被刘芸发现的。大嫂那样的人怎么会好心地帮助张姨收拾房子?就这一次好心,还收拾出来一份对她自己有好处的遗嘱?

所以,楚清在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说了一遍之后,对遗嘱的事情进行了推理和论证。当然,楚清的论证是小心翼翼的,公公的死她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虽然买墓地的事情她的态度还算是不错,但她不得不承认,她和刘帆的感情有了裂痕。现在,只要是和刘帆谈到有关刘家的事情,她都很谨慎。尽管她在内心对这份遗嘱有着强烈的怀疑,可是说出的话还是谨慎而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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