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吴晓波:中国的工商伦理与企业家精神 (1)

财富的灵魂 作者:鸱夷子


在二十五年的编辑工作中,出现在《中国企业家》杂志中的内容绝大部分为公司故事、产业剖析及管理案例等等,不过,也有相当的一部分,关注的是形而上的工商伦理与企业家精神,从中很可以读出企业家阶层从财富自觉到阶层自觉的整个曲折历程。这本杂志在身份认同、道统传承及责任自觉三方面对工商伦理的重建展开了持续的努力。

杂志创刊与马克斯·韦伯之问

1985年5月,中国厂长(经理)工作研究会与《经济日报》社合办创刊《中国企业家》,据回忆,这个刊名是主管经济的国务院副总理谷牧最终敲板确定的,这其中,还带有一点点的风险。

对于中国的工商业者,古来就有不同称谓。早年,从事工业者为匠,四处贩售者为商,坐地叫卖者为贾。进入近代之后,始有厂长、经理之谓。而称之为“家”,则完全是在二十世纪80年代之后,不过在80年代初期“企业家”一词曾经是“贬义词”。日后与《中国企业家》杂志渊源颇深的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曾回忆说,在1984年,他写了一篇题为《时代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的文章,决定采用此文的《读书》杂志编辑跟他商榷:“企业家”要不要改成“实业家”?企业家的“冒险精神”要不要改成“探险精神”或“创新精神”?张维迎回忆道:“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两个词都是贬义的,在中国人的词典里面都是有负面意思的。”

因此,把新刊物定名为《中国企业家》似乎还是需要一点“冒险精神”。在创刊号上,有国家经委副主任、中国厂长(经理)工作研究会会长、杂志的主要催生者袁宝华的“代发刊词”,题为《一点希望》,他对新生杂志提出了三点“办好”的要求,一是要准确,即准确传达政府的政策及市场的信息,二是传播知识,三是内容充实、文字生动。这三条大抵是当时媒体的“最高要求”,是一种启蒙型的产物,它与价值观和立场无关。

第一期《中国企业家》的封面人物是首钢厂长周冠五,他和四位同事站在高耸的炼钢大炉前,笑容可掬。周冠五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国营企业改革的旗帜性人物,以承包制而闻名。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却因丑闻案而黯然隐退。他的命运很带有隐喻的意味。回望改革全历程,为企业家者,若得以金盆洗手、善始善终,已是最大的幸事,特别是对于国营企业的经营者尤其如是。在中国为商者,其风险,一半在商场之内,一半在商场之外——这是“中国的特色”,也是当代中国企业家的悲情宿命。在某种意义上,在后来的二十五年中,《中国企业家》一直在重复地讲述着类似的故事。

就在《中国企业家》杂志创刊的1985年,马克斯·韦伯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大陆汉译版正式发行。这在当时,是两件完全没有干系的事件,不过二十五年后的今天,我愿意将之联系在一起讨论。

“为什么在西方文明中,而且只有在西方文明中,出现了一个(我们认为)其发展具有世界意义和价值的文化现象,这究竟应归结于怎样一些环境呢?”这一段我们一点也不陌生的文字,就出现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导论”里,1904年,四十岁的德国宗教社会学教授马克斯·韦伯提出了这个问题。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有预料到,也就是从这个设问开始,西方资本主义完成了一次自我的伦理轴心化。马克斯·韦伯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他将人类文明的新革命――资本主义运动进行了一次非经济层面的文化诠释,从宗教伦理、民族传统的角度重新诠释乃至定义了资本主义的精神。他的这一工作产生了决定性的成效,一直到今天,它仍然是一个世界性的共识。

作为韦伯论述的对应体,东方文明从此陷入到一个巨大的被动境地之中。它必须解释,为什么众多早慧的东方文明无法诞生资本主义?韦伯在另一本作品《儒教与道教》中分析了中国宗教的这两种基本形式对经济生活的理性化能力问题。他断言,无论是哪种都不具备新教那样的责任伦理观,因为“儒教,作为支配性的终极价值体系,始终是传统主义取向的,对于世界所采取的是适应而不是改造的态度。”

韦伯的提问及挑战在中国一直没有得到完备的解答和回应。早在1940年代,因拥有一位南京籍学生情人而对中国产生浓厚兴趣的英国生化学家李约瑟试图从科技的角度进行解释,他花费半个世纪写作了浩瀚的七卷本《中国科技史》。不过,他仍然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而且,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技术层面,又与韦伯的伦理层面有较大的落差。

到1980年代之后,随着新儒家的兴起,一些美国及台湾的华裔学者――如余英时和杜维明等人――决定在韦伯流连过的“战场”上寻找新的出路,他们试图证明儒家的千年伦理传统,从先秦的孔孟到明代的王阳明、清代的乾嘉汉学,都贯穿着强烈的济世情结。儒家的众多伦理概念――如“均贫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达者兼济天下,穷者独善其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与现代工商精神有天然的契合点。余英时在多篇论文中证明,“以中国史的研究而论,即使是韦伯的开放性的论点,倘非加以适当的调整,也无法生搬硬套。”在他看来,儒家与生俱来的入世价值观与新教伦理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不需要证明中国也有新教伦理或资本主义萌芽,而只需承认中国史的特殊性。杜维明甚至认为,只有儒家伦理才能解决当前的资本主义危机,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它的人文精神是全面的,不是单一的。它突出人和自然的协调,以“和而不同”的原则处理人与群的关系,对过分强调科学主义、效率、自由的西方价值观是一个反驳。

时到今天,尽管余英时和杜维明的观点在西方知识界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然而,在华人学界却逐渐形成为一股主流的意见。不过,有一个问题却始终没有人解答――它似乎没有被触及,那就是,如果余英时和杜维明的立论成立,儒家伦理与现代工商精神有天然的契合之处,但为什么中国的现代化仍然如此艰难?

大一统下的工商命运

要回答上述疑问,并不容易。在我看来,答案有两个。

其一是经典儒学大师对经济行为的蔑视。在先秦诸子中,孔孟对工商业的阐述很少,其认识水平非但不及法、墨两家,甚至连农家、杂家都未必能比,到汉武帝时期采取“独尊儒术”的国策之后,历代儒家在经济政策上少有突破;

其二,则与中国的大一统政体有关。自古至今,人人以为“中国从来就有轻商的传统”,可是如果从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相关性而言。这一公论似乎并不成立,因为中国轻视的是商人,而从来不轻视商业。

说到轻视商人,倒真是罄竹难书的。早在管仲那时候――公元前七世纪,他给百姓分等级,是为“士农工商”,商排在最后,经商是末业。到了汉朝的刘邦,他最讨厌商人,专门颁布诏书,严令商贾不能穿丝绸的衣服,不得乘坐华丽的车骑,还专门抬高针对他们的租税,以表示困辱――“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他还规定,商人不得从政,甚至连他们的子孙也不行,所谓“禁锢不得为吏”。当时朝廷没有钱,就推出一个 “纳粟拜爵”的制度,平民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就可以获得爵位。可夸张的是,就是在“卖官”的时候,朝廷竟也规定,最有可能出钱的商人不在此列。

这种对商人极端蔑视的政策,在后来的历朝历代稍有缓解,但是从根本上却没有改变。

可是,为什么又说中国从来不轻视商业呢?

还是从两千多年前的管仲说起。他主政齐国时,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就把盐业和铁业收回国家专营。当时其他的诸侯国,征税靠都是农业税,可是只有管仲看到了一个事实:工商业――煮盐冶铁――所能产生的利润远远的大于耕地种田。在农耕时期,这是最为重要的两大支柱性产业,无一民众可以须臾离开。更重要的是,这是唯一的工商合营产业,其原料得自天然,有垄断经营的优势,从业者一面自制商品,一面自行贩售,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展转变化,繁殖累积,其财势不可阻挡。

更要紧的是,国家直接控制工商业,老百姓并不觉得受到了损失。管仲就举例说,大凡一个农户,无论是从事耕作还是做女工,都需要针、刀、耒、耜、铫、锯、锥、凿等等铁制工具,只要在一根针上加价一钱,三十根针就可收三十钱,即等于一人应缴的人头税了。由此类推,则全国收入总数亦不下于人头税的征收总额。表面上,国家并没征税,实际是“无不服籍者。”

因为实行了盐铁专营,齐国迅速成为当时最强的诸侯国,齐桓公因此成为春秋五霸之首,管仲也留下了“千古一相”的名号。从那时起,中国的历代统治者都把最能够产生利润的工商业收归为国家经营。这种统治艺术冠绝全球。与欧洲列国相比,那里的治国者从来只知道从税收中获得收入。在中世纪,一些国家真的穷到没有办法了,连一根烟囱也要征税,结果弄得天怒人怨。他们没有想到,其实只要把煤炭专营起来,每一斤煤多加一点钱,远远比征烟囱税更能增加收入。只有中国,想到了从国营工商业中直接取得利益。所以,一些有见识的史家便提出,中国的治国者是世界上最早意识到“工商富国”的一拨人。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一方面知道“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这是司马迁先生在《货殖列传》中的原话,可为什么另一方面又要拼了命地压抑和蔑视商人呢?

道理在于:当国家直接进入到产业经济之后,国家资本集团就与民营资本集团构成了竞争之势,后者自然就应该遭到打压。所以,轻视商人与重视工商,正是一体两面的结果。

这种颇似矛盾,实则一体的观念会造成怎样的景象呢?下面一段故事,在历史上一再发生――汉朝初建之时,国力极度赢弱,皇帝要出巡,居然配不齐四匹肤色一样的骏马,而一些列卿大夫和诸侯,穷窘得只好乘坐牛车。国贫民穷之际,朝廷一改管制政策,“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经过七十年的“文景之治”,出现前所未见的盛世,“民则人给家足,都鄙禀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国家储备的钱财以亿计,用以串钱的绳子都朽掉了。与此同时,商人阶层也崛起为一个强大的势力。司马迁的《史记中》记载了二十一位当时的富豪,个个都神采飞扬。可是到了景帝的儿子汉武帝时期,再度实行管制政策,盐铁等重要产业重新收归国有化,所有盐商、铁商、流通商、金融商几乎全部一一破产。

让人叹息的是,这样的景象在此后的两千年里一再地重演。我们这个国家,只要没有外患内乱,放纵民间,允许自由从商,三十年可出现盛世,五十年可成为最强盛的国家。可是接下来必然会重新出现国家主义,必然再度回到中央高度集权的逻辑之中,必然造成国营经济空前繁荣的景象。

历代史书中的所谓“大帝”,从秦始皇、汉武帝、成吉思汗到康熙、乾隆,无一不是国家主义的实践者。在其统治期内,商人阶层从来就是被打压的族群。这些推行高度管制的国家主义的人,都是一群致命的自负者,而他们以及他们所在的阶级则是这一自负的最大得益群体。具有迷惑性的是,他们在口头上都以“均贫富”――救济贫困,抑制豪强――为号召,这能够唤起无产者对有产者的“天然”的仇恨。而实际上,他们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巩固自己的专权统治,谋求财政收入的增加。所以,国家的利益永远在人民的利益之上。而执行这一政策的官僚,因为要与民争利,所以又必定多为严厉的酷吏,先是以铁腕手段对付商人及中产阶层,然后又私下作法敲诈,结成权贵资本集团。

在这种政策逻辑之下,有产者的下场是非常可悲的。而最具有讽刺性的是,政府因此增加的财政收入,大多用于国防军备,平民阶层因此而得到的实惠却少而又少。在国家主义的政策之下,国强易得,民富难求。

中国对“商”的态度是如此的混乱和矛盾,说到根子上,都是制度惹的祸。

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在中央集权的帝国模式之下,历代治国者形成了丰富的、中国式的行政模式和经济治理经验,与之相伴随的,则出现了极富特色的、先盛后衰的工商文明。当中央集权形成之时,必是专制生成、民间赢弱之际,而当地方坐大之时,又必然产生割据分裂的景象。中国所有朝代的兴衰更替,无一不是这一逻辑的具体表现而已。而在这一轮回中,工商经济一次次地成了牺牲品和殉葬品。

于是,两千余年来,我们看到的景象正是,在独特的国家治理模式之下,中国从来没有独立的工商运行体制。所以,从来就没有独立的工商伦理。在工业革命之前,中国的经济形态分别表现为贵族经济(先秦到西汉末年)、世族经济(西汉末年到南北朝)和士绅经济(隋唐到晚清)。总而言之,都是官商经济的种种变型。

民国经验与企业家困惑

历史的经验表明,唯有在中央集权赢弱之时,民间工商业放得喘息之机会。二十世纪之初的三十年间,中国的企业家阶层就曾经出现过崛起之势。

1904年之后,陷入重大政治和财政危机的晚清政府突然推出重商政策,先后颁布《钦定大清商律》、《商会简明章程》、《破产律》和《试办银行章程》等等,大肆鼓励民间经商。其前后数年,“民之投资于实业者若鹜”,公司创办数量超过了洋务运动30年国家投资的总额。日本的中国问题专家安原美佐雄因此断定,1905年是中国现代工业发展的新起点,即从“国家兴业时代”进入到了“国人兴业时代。”

在这一阶段,企业家集团的参政意识已经普遍苏醒,甚至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因写作《盛世危言》而进入中学读本的大买办郑观应便认为:“欧美政治革命,商人得参与政权,于是人民利益扩张,实业发达。”他甚至很早就看到了国营企业的体制性弊端,在一篇文章中他写道:“官之与民,声气不通……企业一归官办,枝节横生,或盈或亏,莫敢过问。”早在1904年,上海的《商务报》上刊文公开宣言,“商兴则民富,民富则国强,富强之基础,我商人宜肩其责。”商人势力的积聚,则与商会组织的兴起是密切相关的,这一特征在上海、武汉和广州等大城市表现得最为显著。1907年,全国80个重要的城市商会代表聚集上海,倡议成立了华商联合会,全国商会呼吸相关,联成一体。到1911年,全国各种商人组织近2000所,会员达20万人之众,这几乎是当时中产阶级的全部。

从1905年到1910年,中国还曾出现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立宪运动,企业家阶层一直是最活跃的一个群体。当时最热烈的立宪运动发生在民营经济发达的上海、江浙一带,而领袖就是“状元企业家”张謇,他为张之洞起草了《拟请立宪奏稿》,同时,主持刻印《日本宪法》,意在为中国变法提供范例,一时间“奏请立宪之说,喧传于道路。”连权臣袁世凯也写信给张謇,用十分自谦的口吻说:“各国立宪之初,必有英绝领袖者作为学说,倡导国民,公凤学高才,义无多让,鄙人不敏,愿为前驱。”学者侯宜杰在《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一书中用大量的事实证明,企业家阶层是立宪运动最强大的推动力。在推动立宪过程中,各级商会形成网路,并逐渐学会英国式商会的自治和民主管理。在预备立宪公会等组织中,商人占明显优势。如侯宜杰所言的,企业家们认识到“今日中国之政治现象,则与股份公司之性质最不相容者也。而股份公司非在完全法治国之下未由发达,故振兴实业之关键在於通过立宪确立法治,限制政权,保障民权来改良政治环境与政治组织”。

进入民国之后,企业家的独立精神得以传承。自1911年之后的16年间,由于国家一直处在军阀割据及分裂的状况中,这客观上造成了中央集权政府的弱势,是自“五胡乱华”的南北朝以来,1400年间第一次出现“中央真空”。于是,这段时间成了一个绝对自由、而自由又变得十分吓人的时代。在这期间,国营企业体系基本瓦解,民营公司蓬勃发展,民族主义情绪空前高涨,明星企业家层出不穷,企业家阶层在公共事务上的话语权十分强大。唐力行在《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一书中认为,中国民族工业的基础,就是在这一时期基本奠定的。从经济增长率的数据上看,尽管有不同的统计结果,但是,高速增长是一个不争的共识,美国的经济史学者托马斯·罗斯基的计算认为,从1912年到1927年之间的工业平均增长率高达15%,位于世界各国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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