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钟之后,他轻轻说一声:“再见。”推开车门下去。
在这种场景,再见其实就是“再也不会见”的意思。
潮水一样的疲倦汹涌袭来,我突然觉得支持不住,头靠在方向盘上,怔怔看着他的背影。
似乎感受到目光的压力,他突然回过头来,向我挥挥手:“沈国华,夜已经很深了,一个单身女子,早早回去吧!”语气温柔亲切。
第二天上班,又是兵荒马乱的一天。直到快忘记自己身在何处,才总算是下了班。
回家路上,我特意绕到小花店,买一束血红的玫瑰。我要把它插在电视机旁的大水杯里,时刻提醒自己,恋爱是血淋淋的残忍事件。扭开汽车音响,一个男人唱“因为有心所以才有秘密,然而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些痛楚……”想到这些年来的寻寻觅觅,想到“有求皆苦、无求乃乐”,在苍凉的乐声中,泪水涔涔而下。
到平时习惯了的小店吃晚饭,坐下来,还是惶惶然。没情没绪地点了几个小菜。
“我一向不敢买玫瑰,觉得它很悲哀——艳丽、华美的悲哀。最可怕的是,人人都以为,它可以象征爱情。而它什么也做不了。”惶惑间,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我甚至不敢回头,生怕是自己神经过敏。刘明,这应该是刘明的声音。
“沈国华,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坐过来。”
呵,真的是他。绷紧的肌肉突然全部放松,我点头,嘴角已经染上了一丝丝笑意。所有的孤独、疲惫、伤心、失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狂喜。没来由的,又觉得心酸——职场拼杀这么些年,不是一样为男人没有逻辑地来来去去,失魂落魄?
接过他盛好递过来的第一碗温热的汤以后,一滴眼泪进了热气腾腾的汤里。
就是他了。这些年来,他是第一个令我感觉值得的适龄男子,高贵斯文。所以,我会努力记住和他一起看的每一场电影,会珍惜他对我绽开的每一丝微笑,我会乖乖去见他的三亲六眷,然后为宝贵的自尊与他们个个闹一些小矛盾:只要他愿意,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在不久的将来,共同创造一个手脚肥胖如藕的孩子,每天搅得我们怒气冲天……
含着泪抬头,发现他正深深地凝视我。
我简直不能掩饰脸上的盈盈喜气。
半年过去,我们变成了非常黏的一对。下班我就买回精美酒食,两个人腻在一起,他听唱片,在起伏的音符里静静翻看集邮册子,而我拿着遥控器频频换台看广告,夜深后广告稀少,便看午夜剧场的黑白老电影。
时间飞逝,我深深沉浸在喜悦之中。
突然很想结婚。
女人天性中所有琐碎的一面顿时全部发挥出来,我每天像筑巢的燕子一样,往家中叼各种零星的小东西。刘明每次过来,都忍俊不禁:“看来女人的生活中是小物件组成。”
我开始隐约期待他为将来做一些什么,可他并不为此费心,照样买珍贵邮票,或者买一叠叠进口唱片。期待一再落空,心里堆积了一些不甘,转念想我爱这个人,又把一切烦恼抛开。
直到那一天,商量买何处的房产,他震惊:“我们现在各自租的房子都挺好,退掉一处搬到一起不就可以?”
男人!
我柔声:“总得有自己的家吧?”
“我是穷人,没有什么积蓄,如何买房?”他诧异,“如果一定结婚,简简单单不也很好?”
“家中的开销、将来孩子的学费怎么办?”这一段时间,为了让两个人
有良好的情趣相聚,我频频买东西,开销已经不小。是否我需要这样付出一生?想想都觉得恐惧。真心话脱口而出:“其实你只要稍微省一点,每月不这样买好几千块钱的唱片、邮票,一切开销肯定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