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无名氏(1)

陌生人 作者:李家同


我们做医生的人,都要到急诊室去值班,在急诊室,常要处理出车祸的人,这些可怜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由警察找了救护车送来的,极少有路人送来,被肇事者送来更是绝不可能。有一次,一位遭遇车祸的人被抬下来,我们发现他的伤口已经包扎过了,内行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医生或护士包扎的,否则不会包得如此之好,可是那位善心的医生哪里去了?一定是赶快逃之夭夭,原因非常简单,在美国,大家越来越贪婪,也越来越喜欢打官司,假如你是好心人,将一位在路旁受伤的人送进了医院,十有八九事后这位先生会告你一状,说你抬他的时候方法不对,以至于他的受伤部位更加严重了,医生如果自动替路人包扎,也会被人告一状,说他包扎得不对。

有一天晚上,有一辆车直接开到了急诊室,一位男士走了出来,告诉我们,他的车子撞倒了一个男孩子,这个男孩子在他的后座,他要我们医护人员将这个男孩子抬出来。我们的医护人员发现这个男孩子左腿受了伤,经过紧急处理以后,发现他没有任何骨折,可是腿部皮肤伤得非常严重。一位皮肤科的医生,被我们紧急召来,他的结论是一定要进行植皮手术,我们要将他右腿的皮移植到左腿上来,他打了一连串的电话以后,终于安排好了第二天早上开刀,进行植皮手术。

我们忙碌了一阵子以后,才发现不知道孩子的名字。这个孩子看起来有十六岁左右,我们请他在一张表格上填上名字,他填了“约翰·多伊(John Doe)”,在英文中,“约翰·多伊”代表无名氏的意思,至于他的住址和电话,他一概都不填,无论我们怎么问,他就是不肯回答。

我们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么顽固的男孩子,也弄不清楚他为什么不肯讲出姓名来。我们向他解释,我们不仅要他的姓名,还要他爸爸的名字,因为我们必须知道他的保险情况如何,也要他爸爸在一份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没有保险,没有家长签名,我们是无法开刀的。

这个男孩子也有一套,他说医生都念过医学伦理,也都发过誓要救人,总不能见死不救吧!他说他不相信我们这群医生眼看他皮肤已经完全毁了,却不治他。

因为谈到保险,送他的那位男士说话了,他说他叫迪克森,他说他有钱,即使孩子没有保险,他也愿意付,说实话,我们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在美国,皮肤移植所需要的费用相当惊人,没有保险,足以使人倾家荡产,世界上有这种自愿出钱替人家治病的人,我们大家都诧异不已。

可是问题仍在家长的同意书,这孩子又不是丛林跑出来的孩子,他的衣服等等都显示他来自富有家庭,将来万一我们被他爸爸告,怎么办?

还是那位皮肤科医生厉害,他说医院可以将孩子的照片在晚间电视新闻中播出,等于招领孩子的爸爸,也可以告诉附近的警察局,这下子,孩子的爸爸一定会来看,因为我们猜想孩子的爸爸已经有点担心孩子失踪了。

男孩子看看大势已去,就向我们要了一张纸和一支笔,他说他要写下车祸的经过,他也要我们两位医生签名证明是他亲笔写的。他写得很清楚,当时他骑了一辆野狼摩托车,因为要超车,所以变成逆向行驶,没有想到前面来了这部车,他的时速高达每小时六十英里,一慌之下,紧急刹车,车子虽然停了下来,人却飞了出去,对方的车子也停了,可是车子仍然轧到他的左腿。虽然迪克森先生立刻倒车,但已经毁掉了他的皮肤,他说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迪克森先生一点错都没有。

我们两位医生签了字,孩子立刻说出了他的姓名,也说出他爸爸的名字,原来他爸爸是众人皆知的大律师,霍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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