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是她的初恋,这两年千迪有时候会把他带回家吃顿饭,父母对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英俊男孩还是比较满意的,否则母亲也不会连秦朔找工作的事情都给考虑到,只是现在……
夏千迪三下两下吃完早餐,说:“好了,我去学校了。”出门前她想起什么,回头对母亲说:“对了,妈,秦朔工作那事不用考虑了,他有自己的打算。”
妈妈听了有点奇怪:“上次来不是还说现在的工作不好找吗?他准备去哪儿上班干什么的解不解决户口有没有公积金每个月工资大概是多少……”
晕倒!千迪连忙逃也似的奔出了家门。
本来这会儿应该是去实习公司上班的时间,不过现在也用不着了。千迪想起昨天马经理的丑态,鸡皮疙瘩蹭地再度冒起。
背着包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以往那些衣服店、甜品店都会让她流连忘返,但是今天她却一点兴趣都没有。倒是街角橱窗上那个灯箱让她停住脚步看了一会儿,上面写着一句话——
结束是另一个开始。
结束是另一个开始?开始什么呢?夏千迪想了想,没想明白。
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公园,日头已经高了,不过并不像昨天那样闷热,树荫下依然非常凉爽。夏千迪就在一棵大榕树下,戴着耳机,一边听着iPod(注:音乐播放器)里的歌,一边看小说。
听歌是除了以前的秦朔之外,夏千迪最迷恋的事情。她都记不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爱好的,初中或者更早,她就已经在听各种各样的流行歌曲了。她不像有的女孩子,只喜欢某个长相英俊的男歌星,或者某个花容月貌的女歌手,她只喜欢听好听的歌曲,无论是大陆的、港台的、男生的、女生的、过去的、现在的,只要好听,她就喜欢。
上了外语学院后,她又开始喜欢上了外文歌,现在那个60G的iPod里,存了上万首歌曲,都是她自己喜欢的,只要有时间,就会不断地听。
不仅如此,对于音乐夏千迪还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凡是她听过的歌,哪怕只有一遍,也会记得那旋律,歌词更是不在话下,那iPod里的歌曲,几乎每一首歌的歌词,夏千迪都能不假思索地说出来。
对大部分人来说,歌听得多了,自然也会唱。夏千迪虽然也很喜欢唱歌,不过她对自己的歌喉并没有什么信心,只是在私底下自己唱,从来没有唱给别人听过,连秦朔都没有,他只知道她喜欢音乐,喜欢流行歌曲,却从来没听她开口唱过歌。
说实话,每当看到同龄人在KTV里尽情地唱歌,夏千迪就会觉得有些心动。她平常看着胆子也不小,可唯独在唱歌这件事情上没什么胆量,明明那么喜欢却也不敢唱给别人听。她总幻想,如果有这么一天,自己也能拿起话筒唱歌,不知道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这个事儿一想起来就让她心跳加速。
十一点钟的时候,就算在树荫下也不觉得阴凉了,夏千迪决定回学校去。本来这一学期基本都是实习,班上大部分人都出去了,一个宿舍的姐妹除了准备考研的云芳,其他人白天基本看不到,不过现在除了学校,她也实在不知道该到哪儿去。
回到学校里,正是上午下课的时候,一群群的学生从教室出来往食堂走。要是以前,这正是她跟秦朔一起去打饭的时候,不过现在就只有她一个人了……回到熟悉的校园,夏千迪忽然走了一下神,随即告诉自己,怎么又想起他了!这样不知道珍惜的人,以后碰见就当他是空气,根本不搭理他!
这话刚说完,一抬头,夏千迪就看见两个人跟两块粘在一起的牛皮糖一样晃荡过来了,正是秦朔和梅莎。
真是冤家路窄!
其实没法不看见,梅莎实在是太打眼了——今天她穿了一件藕荷色的紧身短裙,把窈窕性感的曲线勾勒得分外明显,尤其是丰满胸脯上那道明显可视的乳沟,看着跟马里亚纳海沟一样深不可测;两条雪白的大腿大半露在外面,就像两条明晃晃的白色奶酪,不住地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
这样的装扮在外面都算得上引人注目了,更不用说在学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