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震惊中外的“杨余傅事件”(30)

走进怀仁堂 作者:董保存


文章随后送到北京,交到了陈伯达和姚文元手里。由他们“酌处”去了。

9月23日,杨成武陪毛泽东从上海回到北京。第二天陈伯达就打来电话:“杨代总长,我是陈伯达。那篇文章我看过也修改过,我认为应该用你的名义发表。”

杨成武愣了一下,说:“文章不是我写的,用我的名义发表不合适吧。”

陈伯达说:“用领导同志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比‘无产阶级革命派’要有力量。”

杨成武感到为难地说:“伯达同志,你是理论权威,也修改过这篇文章,那就用你的名字发表嘛……”

“那可不一样,你是代总参谋长,用你的名字发表代表军队。”

陈伯达以为给杨成武“戴高帽”,杨成武就会顺从,没想到对方说:“那就用总参谋部或者军委的名义发表吧。”

话不投机,陈伯达只好说:“再研究研究吧!再研究研究。”

电话挂了。杨成武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这个夫子,搞什么名堂?”

他以为这事到此为止了,谁知叶群又打来了电话。

叶群打电话总要东拉西扯一阵才谈到正题:“101让我给你打个电话,说说那篇文章的事。”

“哪篇文章?”杨成武没有想到陈伯达会把这事报告林彪,也没有想到林彪会这么快打电话来。

“你们总参写的那篇陈伯达同志改过的,他送到我们这里来了。”

“他给我打过电话。”

叶群停顿了一下,像是找什么东西。

“我们的意见,还是以你的名义发表为好。”

“谁的意见?”

“101的意见。”叶群说。

林彪的意见?林彪是主持工作的军委副主席,他的意见具有命令的性质。

“文章林总看了没有?”

叶群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党的组织有权用一个党员的名字发表文章。”

“不是我写的,用我的名字发表,这总不大合适。”

“我说,党的历史上这种情况可多啦。101讲,在延安时,西北高干会议的政治工作报告,不是用谭政的名义发表的吗!浙江农村调查的文章,是毛主席亲自修改过的,不是用江华的名义发表了吗!还有毛主席关于国际问题的一篇谈话内容,不是用陆定一的名义发表的吗!”

杨成武听她说得头头是道,就说:“我总觉得,不是我弄的,我对理论是外行,用我的名义发表不好。”

“定了。101讲,就这样定了。”叶群的语气不容杨成武再推辞。

既然中央有权力用一个党员的名义发表文章,又是中央军委副主席、副统帅决定的,作为军人,是应该服从的。但是,杨成武心里还是没有底。他从未在报纸上发表过这么大块的理论文章。

他让秘书通知起草文章的几个人和政治部门的负责人,到办公室来研究此事。

他说:“文章不是我写的,林总一定要以我的名字发表。你们这些同志都是秀才,要好好把关。里面引用了不少马克思、列宁的话,要好好核对一下,不能搞错了,引文要准确。”

文章核对了引文后,送给了陈伯达和姚文元。

“大树特树”的文章,就这样见报了。

文章见报后没几天,毛泽东把康生、杨成武叫到人民大会堂谈工作时,谈到了“大树特树”这篇文章:“那篇文章,我只看了标题。标题就是错误的,是形而上学的。这是陈伯达的事!”他指指杨成武,说,“不是你的事!”

毛泽东沉思良久,又说:“这不是哪个人的事,是关系到全党学习的问题。全党都要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虽然没有批评杨成武,但他毕竟是文章的署名人。作为党的高级干部,连标题的错误都没有看出来,他感到内疚,脸红。

康生、杨成武把毛泽东的指示向中央小碰头会做了传达。杨成武做了自我批评。他说:“文章虽说不是我写的,但我没有看出文章的内容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应该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我埋头在工作中,对这样重大的理论问题了解太少,我应该做自我批评……”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