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虞墨惜,快走,多一秒钟就会后悔。她能听到自己的心龟裂开来,变成碎片,一片一片摔在地上,被自己的脚步踏成垃圾,再不能拼贴回去。
可是,她走出没有几步,章轲风又在后面追了上来,双手抄住她的胳膊:“傻瓜,你以为你这样说,我就会相信你,放你走?”他红了眼眶,眼泪就颤巍巍挂在眼睑,一字一顿说着,“我,不,信。我,不,信。墨惜,你说的,我不信。”
她第一次看到男人流泪,为了她。她以为自己的心已经碎了,决意破罐子破摔。听到他说出这三个字才知道,那碎片还可以继续被摧残、蹂躏,变成无数锐利的玻璃碴,搅得她五脏六腑都那样痛。她几乎忍不住要扑在他怀里大声痛哭,她好想说:“章轲风,带我走。不管去哪里,我们离开这里,远走高飞。”她相信,只要她说得出,他就做得到。
可是,她不能说。妈妈那一夜白头的憔悴就浮现在她眼前。
她只能继续扮演一个残忍的刽子手,咬紧牙关,痛也不说痛,苦也不说苦,把那无数锐利的玻璃碴狠狠抛给心爱的男孩。她挣脱他的手,恶狠狠说:“章轲风,放开我。我恨你。我恨你全家。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你!”
说完,她用尽全力把那个紧紧勒在无名指上的铜戒指撸下来,连同手腕上的那块铁血军表一齐摘下来,胡乱推到他的手里。他并没有接,戒指和表就那样滑落到水泥地面上,发出不大的一声闷响,铜戒指滴溜溜滚得很远,很远,在他模糊的视线中不知溜向哪里。
“章轲风,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你!”
虞墨惜再也没有回头,把章轲风丢在了原地。他们都觉得彼此是缘定三生,他们的心已经长在了一起,她却要狠狠切断那一切,就像一个最冷血的刽子手,斩断他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手起刀落,他伤得多重,有没有流血,她都不去看一眼。
她不敢回头。她害怕一回头就成了他的俘虏。
她一直走,一直走,走进学校,穿过校园,走出后门。还在走。眼泪不停地流,她不去擦。据说仰头看天就可以不再流泪,她却不敢看天。天蓝得不能再蓝。云白得不能再白。这是吃冰激凌的最好时节。天上是如此这般的好景致,人间为何要拆散那最美丽的同心结。
她只顾着低着头往前走。她不知道要走向哪里,不知道要做什么,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太阳升起来。她只知道,她再也见不到章轲风了,她永远失去章轲风了,她的兵哥哥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把她的心一起带走了,她是一个空壳了。,她是行尸走肉了。
也许,若干年后,还会有人记得,某一年的夏天,七月的骄阳炙烤下,一位英姿飒爽的英武兵王在那个世人皆知的大门口向一位穿红衣的女孩献上自己血汗换来的军功章,恳求她做他的新娘。而那个女孩,就如毒蝎一般,恶俗而市侩地回绝了他。
也许,不会有人记得这些。人们素来只喜欢纪念英雄、遗忘失败者。求婚成功的话,倒可称为那百年名校的一段佳话;求婚不成,只是为世人平添一段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至于当事人流了多少泪,咽下多少苦,不会有人知道。
从来只闻新人笑,无人听到旧人哭。世情如此。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虞墨惜害怕烈日,害怕蓝天白云,害怕红花绿柳,害怕这些人世间最热烈的锦簇繁华。因为那一天是她的忌日。她失去了章轲风,那样残忍地伤害了章轲风,她再也等不到他。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幸福的权利。
她收拾了行囊,回家告别妈妈,准备飞往加拿大。她爱章轲风。但是她再也不能这样说。她找不到那样一个树洞任她倾诉秘密。所以她要离开。加拿大有风雪,有枫树,有枫叶,有枫糖,无处不在的都是他的影子。那个国家有最长的不设防的疆界,可以任由她的思念泛滥太平洋、倒灌大西洋,她可以把无止境的抱歉和爱恋说给蔚蓝的大海听。如果真的有缘分这回事,如果真的注定这辈子情缘未尽,他会不会捡到她丢出去的漂流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