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野在餐厅门口协助供应商卸货,再把送来的啤酒和饮料搬往仓库。封澜看得很清楚,崔嫣临走前经过丁小野的身边时,装作不经意地回头瞄了他一眼。
“祸害!”封澜心里暗骂丁小野。那天晚上,她莫名的心动和一点点小暧昧在仓库里迅速幻灭之后,一连好几天她都没怎么搭理他。丁小野依旧是我行我素,并未把她态度的变化放在心上。
下午三四点是餐厅最闲的时候,除了个别有工作在身的员工,大家都要在店长的例行工作安排后一起唱加油歌。
今天的加油歌又是《步步高》。只听见各种参差不齐的调子合唱着:“……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步步高……”
这个形式是餐厅的太上皇,也就是封澜妈妈的强制要求,据说对鼓舞员工士气非常有用。封澜每次听到这种合唱都觉得头皮发麻,然而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这么恐怖的歌声至少可以在夏日的午后让大家的瞌睡虫一扫而空。
封澜靠在距离大门最近的餐椅上,听着《步步高》,目送搬货的丁小野在她面前进进出出。年轻真好,连汗水在阳光下仿佛都更为晶莹。她想象送给周陶然的衬衣穿在丁小野身上的样子,觉得以前的自己真可笑。如果是真的喜欢一个人,如果他在你心中已足够美好,你根本不会在意他穿的是什么。就好像真正的美人,人们通常不会在第一时间想到,哦,她的眼睛真亮,她的鼻子真挺……看她的人只会觉得,真美,就是美,周身都是和谐的,添一分太多,减一分太少。爱也是一样,一头栽进去爱一个人,哪里还顾得上他的优点和缺点,唯一知道的就是爱他,很爱他,连他的呼吸都与众不同。
当然,封澜也仅仅是拿眼前的丁小野打个比方,那晚的心动只不过是特殊情境、特殊心态下催化出来的一种错觉,爱应该是更高层次的东西,就好像灵魂理所当然地高于肉体。她绝对不会去爱一个服务生,而且是一个对她不感冒的服务生。
封澜发着呆。送货的小货车开走了,留下一溜呛人的黑烟。丁小野最后一次经过她面前,破天荒地驻足。
“你看什么?”他手上拎着一件啤酒,像是忍无可忍的样子,又好像有点好奇。
封澜下意识地回答道:“你管我?!我在看玻璃门上的脏东西不行吗?”她想起自己是没有必要向他解释的,有些小恼火,于是掩饰着,挥手让他闪开,“不要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害得我都看不清楚。”
丁小野慢吞吞地转过去看了看光洁透亮的玻璃大门,玩味道:“你要是换上刚才那种饥渴的眼神,没准就能看清楚了。”
不远处南腔北调的《步步高》还在继续吼着:“……世间自有公道。”封澜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什么眼神?”她求证一般逼问道。
丁小野满足了她的愿望,字正腔圆地重复了两个关键字:“饥——渴。”
封澜气得一时间接不上话,红霞却比怒色更快地爬上了她的脸颊。她有种想要捂脸遁去的冲动,但是有一个声音在内心深处呐喊:她不能在这种时候自己乱了阵脚。这一次若是她再在丁小野面前溃不成军,以后就别想在他面前挺直腰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