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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往事 第二章(1)

北京往事 作者:徐名涛


走出小饭店的时候,雨已经停了。虽然是秋雨,胡同内还是有不少积水。高文和常珊踮着脚走出胡同时,已是工薪族下班的高峰期,大街上的汽车像虫子一样缓缓蠕动。自行车铃声更是像潮水一样此起彼伏。

“上我住的宾馆坐一会儿吧,不远,”常珊说,“和平宾馆。”

“那还在王府井呢,”高文说,“我就住在附近。上我的寒舍坐一会儿吧。”

“你租的房子?”

“说起来你难以置信,比传奇故事还传奇。”

“搞写作的尽喜欢卖关子。”常珊说,“我可不想听你的传奇故事。这样吧,明天我们再联系。我这次来北京还有点儿别的事,北京还有我十四万块钱的书款,我要讨回去。你今晚好好想一想,愿不愿把你承包给我——别误会,是把你的著作承包给我。”

顿了一下,常珊说:

“我付的稿酬最多可以比国家标准的稿酬多十倍。不过有一点必须明确告诉你,在选题上必须经过我同意你才能写,既要想象也要亲身经历,你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

“你打算让我写什么?”高文随着常珊在人行道上拥挤着,“‘伸向少妇的黑手’?‘震惊全国轮奸案’?‘父女同床二十年’?是不是让我写这些?”

“这些早过时了,”常珊习惯性地摇着头,“你对现在畅销书的行情一点儿也不了解。”

“你到底打算让我写什么?”

“这么说,”常珊说,“你同不同意将取决于我让你写什么了?”

“你想让我写什么?”

“写我们的初恋,”常珊不动声色地说,“当然要写得比实际发生的炽烈。名字我都想好了,张艺谋不是打算搞一个《上海往事》吗,你也出了《北京往事》,你的这部小说就叫《西部往事》或者叫《新疆往事》,沾着张艺谋的仙气,说不定能畅销。知青题材的小说大多是表现东北生活的,新疆知青生活的题材是一个冷门,很少有人涉及,好像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叫陆天明的人写过下放到新疆的上海知青生活,但他那是纯文学,我要你写的是畅销书,越通俗越好。”

高文板着脸,说:

“我俩在戈壁滩上第一次亲吻的事也要写出来?”

“这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细节,”常珊神情兴奋,“‘文革’年代一对青年男女在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上做爱,这很奇特,如果你同意写这本书,这一细节我建议你放在第一章,放在开头,书好不好卖,开头的描写至关重要。”

“几句歌词让你得抑郁症,这不好,一般读者很难理解,当然我理解。”常珊义无反顾地说,“如果一定要写《北京往事》续集的话,我建议你要写整个《北京往事》都是你剽窃的,三十年前一对由北京下放到新疆的老夫妇在新疆戈壁滩上相继去世,留下了这部名为《北京往事》的书稿,这对老知识分子以他们在北京的生活经历为背景,花了二十年的心血写了一代知识分子的恩怨情仇,这部极具价值的书稿后来落到了当时还在新疆当编辑的高文手里,高文爱不释手,据为己有,竟以自己的名义公开出版。知道这一真相的只有这对夫妇唯一的女儿郝青,当年和父母划清界限远赴湖北农场插队的郝青从湖北追到新疆,要揭露高文,高文卖身求荣,跟郝青结了婚。当然,前提是高文的英俊打动了郝青。高文为了摆脱这桩让自己陷入抑郁症的婚姻只身来到北京。显然因此书获得的荣誉越多,高文受到妻子的要挟就越厉害。你看,这样矛盾冲突多强烈,多扣人心弦啊!”

常珊继续说,“著名作家高文——当然不能用原名,反正是著名作家,为了远离文坛,缓解心情,就跟一些文化不高不懂他的打工妹、歌厅老板在一起厮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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