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今天早上,我在洗脸,吴先生站在我旁边刷牙。
他看了我两眼,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咱俩以后应该分棉被睡。”
我立马转身抱住他:“老公,才结婚半年,你就不爱我了吗?”同时拼命眨眼睛想挤出几滴眼泪。
“你半夜卷我被子时一定也不爱我。”血槽减30。
“我一边睡还要一边跟你抢被子,心好累。”血槽再减30。
“抢过来了又要担心你不够盖,还得默默地给你盖回去。啊,生活好艰难。”
“……”我血槽已空,毫无反击力。
其实,关于我睡相差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被他吐槽了。
有天晚上,我看见吴先生窝在床边的角落里,闭着眼准备睡觉了。
我就奇怪:“床这么大,你为什么要委屈自己睡在边儿上?”
他说:“因为你老往我这边挤,所以我先给你预留空地。”
“那早知道就不买两米宽的床了,一米五的都够了,反正你就睡这么点儿地方……”
他嫌弃地看了我一眼,我发誓,他很认真地嫌弃地看了我一眼:“一米五?呵呵,我看一米的都嫌宽!”
“……”
哎呀,这就是我爱你的表现嘛,冬天就要挤在一个被窝里睡才暖和呀,么么哒!
七
吴先生喜欢的明星没几个,男明星中,他最喜欢贝克汉姆。
我问为什么。
“因为帅啊!”他一脸“我是认真的”的表情。
我竟然无言以对。
去年世界杯,我问他最喜欢哪个球队,他毫不犹豫地说喜欢英格兰队。我又很傻很天真地问为什么。
他以“你真的很傻很天真”的语气回答我:“因为贝克汉姆是英国的啊。”
呵呵,同学你好!同学再见!
前两天,我打算趁着双十一给他买双雪地靴,因为他老喊脚冷。
我把辛苦挑中的款式给他看,让他选颜色。他却说一点儿都不好看。
我气炸,指着网上的图片说:“哪里不好看了?看到没有,贝克汉姆也在穿,这是贝克汉姆同款好不好!”
他一听,又看了一眼,说:“嗯,好像仔细看看还是蛮好看的。”
我再次气炸,敢情我这老婆还不如贝克汉姆有魅力!
八
我遇到吴先生的时候,他还不是吴先生,而是吴同学。
小学的时候,他是一个白白净净、唇红齿白的小男生,不枉我在众多小萝卜头里一眼看中啊——符合小言男主标配:颜值高。
上了初中,他数理化棒棒哒,不爱说话,打起架来也很帅——高冷学霸打架帅。
上了高中,据他说打得一手好篮球——运动能力强。
总之,一路长大,他触发的都是棒到不能再棒的技能。但和我在一起以后,他只展现了他的隐藏技能——逗比。
刚领证那段时间,只要我一生气,他就装可怜:“老婆,我现在是受法律保护的。”
他明明有一副让我酥到骨子里的迷人嗓音,却每天都用贱兮兮的语气跟我说话。
“老婆,你想喝饮料吗?”
“不想。”
“哦。但是我想喝~”请注意“~”这个语气波浪。
所以?
“帮我去拿罐饮料,谢谢么么哒~”
“么么哒”是谁?我不认识!
说好的高冷男神呢?我想静静。
九
从1997到2015年,我们认识十八年了。
2009年,我们19岁,考上了大学,他在南京,我在杭州。
2006年,我们16岁,在同一个城市上高中。
2003年,我们13岁,在同一个初中。
1997年,我们7岁,是同班同学。
我们,从这里开始。
亲爱的,我多么幸运,人海中能够遇见你。
此刻,吴先生已经在我身边快睡着了,手还搭在我身上轻轻拍着。我忍不住轻轻吻了他一下。
你知道吗?因为你,这个拥挤的城市才变得如此温暖动人,这个热闹的夜也变得如此明亮璀璨。
余生,也请你多多指教。
来日纵使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不可使我更欣赏
因你今晚共我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