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他风翔云来说,想要的那盘肉又是什么?或者,就是看到夜寒蛇时,牧云天翊挺身而出的举动,胜过万千承诺。风翔云叹气,对牧云天翊道:“能让他留在你身边吗?名义上可以是你的奴隶,但实际是朋友,不是仆人。”
牧云天翊露出笑容,侧过脸对着盘域的耳朵说道:“你是我的酒肉朋友,以后,有酒有肉,我们一起吃。”
盘域不知道蛮族少年说了什么,看到羽人的笑容,乐呵呵咧嘴大笑。他笑的时候肩头颤动,牧云天翊坐立不稳,一个跟头栽下来。夸父连忙张开手掌接住了,又是一阵大笑。
风翔云也微笑,不知笑的是他们俩,还是在笑自己。独眼这时转过头奇怪地看着他们,望了半天,盘域很是不舍地取下酒囊,稍微给它灌了一口。他现在很快活,也想它快活。
三人愉快地坐在六角牦牛身上前行,每个人都体会到新鲜单纯的快乐,那是以前没有过的一种友谊,像荒原上的太阳,照久了就会暖洋洋的。
二
三天后,他们到达溟朦海畔的宛车部落。
宛车依水而居,物产丰盛,是草原最富庶的部落之一。牧云天翊用金铢从头到脚置了新衣,一经打扮,的确像个英姿勃发的小皇子。他买了两匹骏马,配上黄金鞍鞯,和风翔云并肩驰骋,气势非凡,后面跟着骑牛的盘域,威风凛凛。
那些蛮族小民见他的夸父奴隶都坐着六角牦牛,出手慷慨大方,纷纷赶来讨好。
牧云天翊打听了辉玛汗王金帐的所在,与风翔云、盘域一齐奔赴而去。路上,牧云天翊展示了自幼骑马的精湛技术,风翔云也不甘示弱,努力控制马匹,怎奈羽人骨头中空,身体所限并不善骑马,比起牧云天翊的洒脱身姿,自然大大不如。
离汗王金帐十五里地,牧云天翊被部落守军拦下,说出身份之后,守军不敢怠慢,一面陪同少年皇子前往,一面快马通传。
奔马途中,牧云天翊叫住风翔云,“你说,我这样贸然去见汗王,是不是胡闹?”
“你知道要做什么,就不算胡闹。”
牧云天翊苦笑,“我单知道,瀚中以他最为老谋深算,如果我是皇帝,会先安抚他,再做盘算。”
“行,你拿定主意,我就听你的。”风翔云喃喃道,想多了很是头疼,“要是射几箭就能助你完成国家大事,我情愿每天帮你跑腿,也不要陪你做什么说客。”
牧云天翊呵呵一笑,“好,若是说动不了他,你就帮我放箭,射穿他的金帐!”
离汗王金帐犹有三里,一骑红妆如流星飞骑,挡住了牧云天翊的去路。守军一见,连忙避让。来人妆容明艳,飒爽如画,持鞭指了牧云天翊笑道:“想见汗王,要先看本郡主高兴不高兴。”
风翔云飞马挡在牧云天翊前,反手按在弓上。
“哼,看是你的弓快,还是我的鞭子快!”仗了在自家地头,那少女丝毫不惧风翔云的威胁,野蛮地挥出一鞭,直扑他的脸面。
风翔云横弓,鞭子清脆地打响了一声,“啪”地折断。少女愕然,这弓并非利器,如何割断了精制牛皮淬炼的长鞭?风翔云缓缓将弓竖在面前,弓弦如锋利的刃,发出渴血的叹息。
守军忙叫道:“使不得,这是汗王二郡主!月映郡主,这是大端三殿下……”
月映俏丽的面容煞白,红唇一颤,忽地化作了笑容。
“什么殿下不殿下,我不管。伴当的功夫这样好,主子一定更了得。”她无视风翔云的强弓利箭,悠悠晃到了牧云天翊跟前,“我准你见我父王。”风翔云见她没有敌意,放下了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