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1)

胡乔木传 作者:胡乔木传记编写组


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1952年2月,胡乔木在中国人民大学因胃出血晕倒会场住院治疗,几个月后康复出院,但身体非常虚弱,不能工作。

7月中旬,胡乔木到大连疗养。一个多月下来,健康虽有些好转,但睡眠状态还不稳定,有几次白天稍用一些脑子,晚上即使服安眠药也不能成眠。8月20日,他给毛泽东、刘少奇写信,报告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往后打算,请中央指示。胡乔木说:“原来希望在八月底结束休息,然后在东北参观的计划,现在看来只好改变了。九月间或继续在大连休息,或回京治疗,或到各地旅行,尚未决定。中央如有指示,望告周扬同志转告。”毛泽东很关心,8月25日即在胡乔木的信上批示:“请少奇同志处理。似须回京施行睡眠疗法。”

胡乔木回北京治疗,神经衰弱症果然得到明显改善。到这年冬天,他又可以用笔为中央工作了。

这时,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已经完成,大规模经济建设即将开始,与之相适应,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提上了日程。1952年11月间,中共中央决定立即着手准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12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通知》中指出,原定的“三年准备”任务已经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在这样的形势下,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具备,拟于1953年9月间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将制定宪法,批准五年计划纲要,修改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新的中央人民政府领导机关。12月24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43次会议接受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委托向会议的提议,“于1953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开始进行起草选举法和宪法草案等准备工作”。

胡乔木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和全国政协常委会的决定,撰写了《人民日报》1953年元旦社论——《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社论指出:“一九五三年向全国人民提出三项伟大的任务:第一,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斗争,争取更大的胜利;第二,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九五三年度建设计划;第三,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20次会议,讨论筹备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起草宪法等事项。胡乔木出席。会前,毛泽东于11日召集了党外民主人士座谈会,周恩来于12日召集了政协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胡乔木参加了这两次座谈会。

在1月13日会上,毛泽东和周恩来针对座谈会上反映出来的对现在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存在的一些顾虑和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有32名委员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胡乔木是委员之一。

这次会后,并没有立即开始宪法的起草工作。直到6月6日晚,毛泽东才召集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伯达、胡乔木几人在他那里开会,商谈宪法问题。此后也就暂时搁下来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土地改革和经济恢复任务完成以后,中国面临如何继续前进,即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制定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依据。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制定宪法的前提。这时,毛泽东和党中央的主要精力集中在解决总路线问题上面。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比较完整地讲了这个问题,到8月形成了一段完整的文字。6月政治局会议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即起草总路线的宣传提纲,到12月,经毛泽东审阅、修改、定稿,转发全党。这件事情办完,宪法起草工作立即重新提上日程。毛泽东集中精力做这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宪法起草小组,胡乔木是成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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