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就释然了,我不能强迫别人接受我的有趣,别人也不能强迫我接受他们的有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这一点却很难。因为有趣已经成为了可以用来判断一个人的东西,而一旦一样东西可以判断的时候,就必须首先要制造标准,然后根据标准来进行判断。这句话可能太拗口了,但实际上很好理解。比如你判断一个人是男人,那么标准就是喉结。所以,有喉结,是男人;没喉结,是女人。问题就简单化了。同样,判断一个人是否有趣,有些人认为也需要标准。这时候,分歧就出现了。
自认为有趣的人试图通过制定标准来划定分割线,只有认可了他们对有趣的定义,你才会被认为是有趣的。比如他们喜欢说“鸟”,而你不喜欢,那么抱歉,你不有趣;他们喜欢在饭局上吹捧,而你却不喜欢,同样,你也不有趣;他们喜欢郭德纲,而你不喜欢;他们喜欢大声喧哗,而你不喜欢;他们喜欢吃屎,而你不喜欢……因此,你不是一个有趣的人。
有趣就是这样沦丧的。在我看来,有趣首先是宽容,其次才是别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有趣的愤青依然只是愤青,有趣的脏话也依然只是脏话。王小波之后,我没有再看到什么真正有趣的人。也许那个跟母猪唠嗑的傻子是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