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给我一个比喻

不愿说谢谢的人 作者:王老板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因为从小就没受过文学的熏陶。那时候写个什么抒情写景叙事的作文,简直就是要命,憋一节课也拉不出一个字来。再反观班上那些尖子生,只见他们文思汹涌,才情盎然,脸色赤红,眼睛直欲喷出火来。

直到现在,我依然写不出那种优美的文字,那些花骨朵一样漂亮的词汇,我是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我天生就对叙事、抒情这种东西不感兴趣,文字吸引我的主要方式就是比喻。用最刻薄和形象的比喻来进行讽刺,那就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有些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仅仅是因为其中有几个极其有趣的比喻。比如《挪威的森林》,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那个“春天的小熊”的比喻。

亚理士多德曾经说过:“比喻是天才的标识。”这句话真是相当有道理。记得看《围城》的时候,我对钱钟书那些形象而别致的比喻叹为观止,除了天才之外,再没有别的语言可以形容他了。他自己也曾说:“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钱钟书可以通过短短几个比喻就把一个人刻画得活灵活现,胜过王安忆之流的千言万语。比如这句——沈太太生得怪样,打扮得妖气。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这种比喻在书中俯拾皆是,你不得不佩服钱钟书的学识和智慧。

说到比喻,最擅长的还要属美国人。他们的比喻信手拈来,就能让人会心微笑。我有时候看美国主流报纸的一些时评家的专栏,经常会被里面那些尖酸而形象的比喻逗得哈哈大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美国文化的电视剧《六人行》里面就有很多有趣的比喻。现在能想起来的有两个:一个是,瑞秋说自己昨天晚上的约会特别开心,莫尼卡就回应道:我知道,你昨天晚上一定是含着衣架在睡觉。还有一个是瑞秋参加前夫的婚礼,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衣服,她自嘲地形容自己穿得“像一瓶止咳糖浆”。

我觉得比喻是展示一个人幽默感最好的表达方式,而且不同凡响。我迄今为止见过最妙的一个比喻出自《光荣与梦想》。那是在讲到杜鲁门与工会领导人刘易斯斗争的时候,他以自己的威信孤注一掷,最终赢得了胜利,他觉得自己当了名副其实的总统,第一次走出了罗斯福的阴影,感到非常的高兴。这时候曼彻斯特引用了杜鲁门一个助手的话来形容他当时的得意之情:“他大摇大摆回到白宫时,你甚至可以听到他的两颗睾丸碰得叮当响。”

这个比喻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总在希望自己也能够想出这样不凡的句子来。彭希曦曾经大喊:一个句子!给我一个句子吧,我可以任由你随意支配。对我来说,我想要的就是一个比喻,一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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