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种自觉给我们带来的是一副一边轻飘一边沉重的担子。一方面,对于生存本身所确定的真值的随意性(没有把个人绑在足以打破空间限制和阻挡时间毁灭的巨大而坚实的东西之上),导致了个人行为的放纵无度,使自己感到无可不为又无一必为的虚缈;另一方面,个人欲求只有通过人群中的竞争和合作去完成,因此,我们不可挽救地要卷入一种互相利用的利益关系之网中,在陌生人构成的生活迷宫里,充当既是敲门者又是被敲的门又是门后之物又是敲门的砖头的多重角色,而且在无意有意之中还会伤害与我们素无恩怨的同样无辜的人。这就使我们感到疲倦、厌烦和不安了。我们收容了自己,但不能占有和主宰自己,最后还是得把自己交出。黑暗中,我们不知道支配自己的是什么力量,主宰我们的是什么人格。我们已经无法把个人的存在,捆绑在足以打破空间限制和阻挡时间毁灭的巨大而坚实的事物上,获得一种坚定与从容。
失去父亲的结果,是我们遇上了一些自认为是我们父亲的人。他们抄出发黄的族谱,证明他们和我们是一家人,只是他们的辈分高了一点。这样,我们即使认定自己是自己的父亲,但在现实中又不得不以儿子甚至孙子的身份与众多的父亲爷爷们打交道;我们尽管认定自己是原告和法官,但现实中又不得不以被告的身份与众多的原告和法官打官司,这给我们的生存平添了辩护的性质。我们陷入了悖论,自我对抗,自我背叛,自我伤害。这种生存的悖反,最后的结果就是一种分裂,我们以全部的勇气把自己撕开,然后把自己的一半奉为神灵,让自己的另一半堕为罪人。在对自己伤害之后,我们向自己忏悔,为自己祈祷;在怂恿自己去犯罪之后判决自己,然后为自己辩护,原谅自己,安慰自己。
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就这样演变成了一个罪犯,不过这个罪犯更多是对自己犯罪。无论是心甘情愿还是迫不得已,他毕竟伤害了自己——而且是以人的身份。自己是什么?自己也是一条人命啊……
过去,我们不知自己将走向何方,总觉得前路还十分遥远,苍茫而神秘。现在,我们已经面对了结局,那就从结局开始吧。在有限的世界里,我们应该穷尽自己,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恨和哑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