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下面的陷阱
犹如羊群逐水草而牧,人在感觉意象的采集中叙述着自己的日常故事。感觉的玩味,意象的捕捉,刚开始还是一种美好的事情,而且还体现着某种自由的精神。然而,一旦心灵失去必要的警觉,将显现在觉性中的现象当成关外的风光加以投奔和追逐,内心狂情发作,丧失自性的可能性就已经成立。随着蕴的积聚和根的蒙尘,情况悄悄地发生转移,原来只不过是“客尘”的意象不断吸取人的心理能量,渐渐地强化自身的势能。那些被把玩的感觉,会在某一天瓦解人心性中的自持力,反客为主,占据支配的地位,反过来把玩把玩它的人,而在感觉中被执着的意象,也将获得主宰的性质,将人的自性加以他化,乃至废黜。对于这种人性的迷失,《楞严经》做了这样的描述:“结暗为色,色杂妄想,想色为身。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在这种情形中,人似乎是占有着对象,其实是为对象所占有:“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不能当家做主。他似乎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交付给感觉中涨落的潮水,听任它把自己放逐到陌生的海域。
当然,人把自己的性情托付于感觉中的意象,并不是把自己出卖给别人,他不过是把整个身心投入到感觉的某一个“窍”中去,将自己禁闭起来,这个“窍”也就成为人的“死窍”,出也出不来。在这种状态下,虽然并没有另一个人强迫你去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但就像是灵魂附体,你的意志已经被偷换,动机已经被剥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完全不由自主。这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强迫症,人沉沦其中仿佛是一个溺水者。在感觉中沉沦,被意象所玩弄,不能自拔,不知止归,失去生活的主体性,这种情形我们称为“落窍”。在“落窍”状态,人整个存在被吸入了感官的孔窍中,以全部生命供养着某种虚幻的意象,对感觉的把玩变成了被感觉所把玩。落窍,是人性的陷阱。
落窍状态的显著特征,是人进入某种有限无穷的刺激——感应模式并困在其中,并产生了对刺激的依赖,在刺激的不断加强中循环轮回,不能清盘退出,返回原本的未进入态,失去了当家做主的自在。当大街上的青年男女高唱“抓住梦的手跟着感觉走”的时候,他们并不是像自己所以为的那样自由洒脱,而实际上是被感觉所漂流,被刺激所牵引。对刺激对象的依赖和追逐,将生命本质的能量调动起来,盲目地冲动出去,将性命连根拔起,导致人本质力量的虚弱。刺激必须不断地加强,不然就不能成为刺激;感觉必须不断地变换花样,不然就没有了感觉。在刺激的追求和扩张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刺激的沉淀作为对刺激的适应,而这种适应是以心灵的麻木作为代价的。当它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人就被异己力量所掌控,形成某种具有精神强迫性质的瘾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