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则故事我始终难忘,可能它与我生平有关。
楚人和氏于山中得璞,急忙奉献厉王。厉王使玉匠检验,说,这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罢了。厉王以欺君诳上之罪砍去和氏左足。厉王一死,和氏又将璞贡献于文王,结果又被以同样的罪名剁去右足。可怜的和氏终日抱璞哭于山中,把眼睛都哭瞎了。直到武王即位,和氏所抱之璞才被钦定为玉。
记得初闻此事,感叹之余也曾责备:有玉怎不懂得自家受用,何苦献与他人招来横祸!及至后来始明白,如此愚蠢者并非和氏一人,和氏老乡屈原大夫不就抱玉自沉于汨罗江冰凉的水流中吗?不过这段老掉牙的典故,如今看来却有许多值得推敲发微之处。
首先,一物是石是玉,不在本身,因其本身是喑哑的、蒙昧的,甚至是黑暗的,不能自明,须由物外之身来明之。外身不能入其黑暗内部,只能凭借自身之要求来讲究。
其次,怀物者(或曰物之原始所有者)的态度意见通常不是至关重要的,物之属石属玉,还得由最终领受者——“王”来钦定。如果怀物者的态度得不到“王”的认同,其命运将是不幸的。
最后,“王”代表一种终极,而且是唯一的终极。物之价值由“王”来钦定,是因为“王”是物之最终受用者,能为其所纳用方具备意义,不为其接受便成多余,甚至有害,甚至危殆。而且,至关重要的是,怀物者不能主宰自己本身,其命运掌握于“王”的态度之采取。因此,他是卑贱的、无价值的。他自身的重量尚仰赖于施舍,故不能成为价值之源泉,或意义的给予者。
在一人为王、天下皆奴的上古,价值的追求在于“奉而献之×王”。生产成果、科技发明、雄才大略、诗文创作只有进入帝王的神经中枢和生活体系,才能显耀其光芒。而且,既有奉玉为石者,自然就有以石当玉者,此类事情在所难免,甚至司空见惯,无须恸哭山林之中、愤懑九泉之下。
近几个世纪以来,世界上的皇帝,或是被押上断头台,或是逃亡异国,或是沦为子民,至今在位者也徒有其冠,作为奉献的唯一接受者和价值的唯一布施者之人格角色退场了,奴隶们占有了自身,当上了自己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