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曾国藩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和官府关系很密切。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那年五月份,曾氏家族和别的家族发生纠纷,“彼此殴伤”。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县令“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曾国藩勃然大怒,“是夜又作书让(责备)宋公也”,也就是写了封信,去骂宋县令。
曾国藩如此干预公事,是不是可以称得上土豪劣绅?那倒不是。
绅士在中国底层社会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地方官接到民间普通纠纷的案子,通常不会开堂审案。一看民间这种小打小闹的事儿,通常会让当事人去找绅士们调解。学者黄宗智研究认为,在告到县官的这类小案子当中,可能有百分之四十是通过绅士调解解决的。所以曾国藩的此些举动在当时很常见。当然,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时候不是无偿的。一般来说,调解成功后会获得相当丰厚的酬谢。张仲礼先生说,做调解工作,是许多乡绅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大致估计,曾国藩调解这类案子,每次可获得几十两银子。
由于有了以上这些财源,曾家的经济情况与以前当然就大大不同了。在以前,曾国藩衣着朴素,经年不过一件长衫而已。但是中进士一段时间之后,曾国藩统计自己置办的衣服,列了这样一个清单,里面已有如下内容:
羊皮袍一件,呢皮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绵绸小袄、薄棉布小袄、棉袍套、绵圆袍、绵套裤、棉马褂、绒领、棉小帽、秋帽、秋领、线绉夹马褂……
可见他的衣服已经很讲究了。他出门时也有了排场,日记中记载“仆一人,肩舆八人”,就是八抬大轿,还有一个随身的仆人。这个排场经常引得路边农民们纷纷驻足观看。原来那些和曾国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乡邻居现在对“曾大老爷”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变。曾国藩日记记载,有一次他回家之后,本家曾永兴见到他,居然手足无措,吓得说不出话来。那么曾国藩本人的“官派”“威仪”也就可想而知了。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入京为官以前的曾国藩,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普通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湖南乡下长大的他,想的只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习。如果不是经过日后的一番脱胎换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场一名庸庸碌碌的官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