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欲壑,真难厌也。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恰好在这时,中枢的批复到了。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于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
折弁刘高山归,报销折奉批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竟不复部核议,殊属旷典。前雨亭方伯托许缘仲关说部中书吏,余与李相前后军饷三千馀万,拟花部费银八万两。今虽得此恩旨,不复部议,而许缘仲所托部吏拟姑听之,不遽翻异前说。但八万已嫌太多,不可再加丝毫。
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
那么,曾国藩一年的合法收入,也就是工资加养廉银不过才一万八千多两。以上这些请客吃饭、给京官送礼以及给户部的部费钱,每年加到一起,起码得三万多两,远远超过他的合法收入。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底那一万四千两别敬的开支来源。
那一次北京之行,包括一万四千两别敬,曾国藩共花费了两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在信中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处理。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馀金” 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也就是财政司中。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恐近二万)。”后来同治八年二月初三信中又说:“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馀金,……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以上我们所说的各种官场应酬支出,都是出自这个小金库。至于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可以看出,曾国藩对公与私,分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