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国家资本主义 (6)

苏东坡传 作者:林语堂


因此,所谓的均输法搁置了一年,从长计议。朝廷后来又用新名词提出修改计划。批发和零售的划分并不严格,于是,成都、广州、杭州等大都市成立了市易务。为发展这些贸易机构,朝廷又从国库中拨出一百万缗,由京师当地的货币中拨出八十七万贯。成立这些机构的理由是“富商大贾因时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宜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他们任命了一位能干的首长,他能向朝廷报出愈多的利润就愈被视为能干的人才 。这位吕嘉问变成全国的市易务官,对小商人具有垄断控制的权力。例如京师市易务规定,小贸易商要做该机构的会员,他们可以把货物和该处的资财合并联营,或者由朝廷出资购买他们店铺所卖的存货。万一商人想结束业务,可以把货品卖给朝廷,也可以用部分货物做保险,向朝廷借钱,半年付息一成,或者一年付息两成。和该处无关的商贾也可以把存货卖给该处,价格由朝廷定。最后,不管哪一部门的皇家用货都由该机构处理。

朝廷吸收小企业是这个制度最差的一环,私人商业几乎完全停顿。几年间,贸易和商务实际上一天天减少,朝廷的税收大受影响,与理论上的高利润大相径庭。皇帝发现自己在人民眼中沦为卖水果、冰、炭、日历、草席的小贩,心里很不高兴。最后京师市易务和商税的丑闻闹进皇室的耳朵里,皇帝才下令终止改革中最不受欢迎的项目。

不过,新政中最著名的却是“青苗法”,直到今天大家谈起王安石的新政,还免不了先想到农民贷款。这个措施影响到国内的每一个村庄,也促成朝中大臣最激烈的政治斗争。计划本身完善合理,令人想起农民银行。王安石以前担任地方官,曾在春耕时期贷款给农民,收成时再连本带利收回来。他发现这样对农夫很有帮助,因为他在地方做官,可以确定农民是真正有需要才来借款,一切由他亲自调查。陕西的地方官府也曾试行这个办法,效果不错,就因为陕西试办成功,农民贷款才叫做“青苗”贷款。

丰年时,朝廷确信会有好收成,就贷款给农民买耕具、麦种;割麦时再连本带利收回来,给军队当粮饷。照制置三司条例司的说法:“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略计贯石可及千五百万贯石以上,敛散未得其宜,故为利未博。今欲以现在斛斗,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可通融转运司苗税及钱斛,就便转易者,亦许兑换,仍以现钱,依陕西青苗钱例,愿预借者给之。随税输纳斛斗,半为夏料,半为秋料。内有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从其便。如遇灾伤,许展至次料丰熟日纳。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不接以邀倍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俭物贵,然后出粜,所及者不过城市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之意也。”

这个美丽天真的计划却摧毁了不少农夫的身家性命,我们以后就明白了。不过,我要解释一下,这个新措施是常平仓古法的延续,后来渐渐取代了常平仓。宋朝初年,朝廷在各地设立粮仓,以平抑谷价。丰年“谷贱伤农”,朝廷尽量收购剩余的稻麦。荒年粮价上涨,朝廷就把存粮抛入市场,压低价格。很多官员不肯在贱价时收购所有余粮,所以主管粮政的当局行政效率不见得能永远那么好。 不过从治平三年(1066年)常平仓公布的数字看来,他们一年内曾收购五百零一万四千一百八十石谷物,卖出四百七十一万一千五百七十石。现在仓廪的财货都化为青苗贷款的本金,常平仓的正常作业就自然而然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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