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政府自身就是市场上唯一的地主,那政府就有充分的动因推动房地产繁荣,哪怕是畸形繁荣,甚至可以说,越畸形越好。因为,土地交易价格是由房屋价格决定的,畸形繁荣的房地产市场会抬高土地交易价格,而从中得益的正是地方政府。因此,在中国,房屋价格畸形上涨的主要推动力量直接、间接地来自地方政府。
正因为房地产业与政府有如此复杂、深刻的关系,其程度超过几乎所有其他行业,所以,房地产业在中国是一个相当特殊的行业,可以尽享政治、法律、财政货币政策之利。所以,当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派生的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政府各个部门几乎毫无例外地站在开发商一边。甚至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法院、行政部门也都站在物业公司一边。
也正因为有政府的如此照顾,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房地产行业成了中国最为繁荣的行业,也是经济景气的主要推动力量。当然,这也是一个盛产富豪的行业——这些富豪的财富不是来自他们的创造性活动与企业家才能,而是主要来自特权利润。这些富豪就是一个可怕的分利集团。也因此,在中国,所有企业都有向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冲动。
正是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中,“莲花河畔景苑”倒塌事件的处理才显得那么温文尔雅。所谓的专家已经摘清了开发商的责任,因为据说,倒塌只是施工的问题。而镇、区、市政府的态度,迄今十分暧昧。周边其他楼盘的业主能否顺利退房,似乎也未可知。
在给定的制度框架下,法律或者正义被关系吞噬了。现在可以想象的是,种种复杂的关系正在幕后紧张地运作着。即便因为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即便因为此案所涉官员层次极低——甚至算不上正式公务员,即便此案所涉官、商被严肃处理,但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乱象也不可能稍有改观,因为,此类企业与权力的体制性关联依然如故。
中房协上书与调控制度的失灵
8月12日,中房协副会长朱中一在一次会议上透露,中房协已多次“上书”国务院,建议暂缓出台新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舆论为之哗然。
平心而论,中房协这样做,实在非常正常,并且合情合理。中房协官方网站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章程》中明确公告社会,中房协是各地房地产业协会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场交易、经纪中介、修建装饰等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如此它当然要维护这些会员企业的利益。至于维护其会员利益的方式,中房协章程第三条明确规定,中房协“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传达政府政策意图,反映企业愿望和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据此可以说,在房地产市场可能下行、因而可能对房地产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中房协代表房地产企业的利益上书,是其本分所在;建议国务院暂缓出台新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完全是章程所要求于它的职责。并且,任何公民都有“上书”国务院的权利,中房协上书,在道义上也没有错。
但是,大家仍然很生气。很多人生气的理由是道德上的:在市场繁荣期,你们房地产企业已经赚了那么多钱。现在房屋价格还没有真正下跌呢,你们就满世界嚷嚷,就接连上书,可真是贪得无厌啊!坦率地说,这是一种过于高调的道德要求。两千多年前,太史公就曾经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多为利往”,人们不应当指望中房协不追求其会员企业的利益。
还有一些人生气,是因为中房协的强势让人觉得不公平。房地产企业有自己的代表,可以向国务院上书,可以发出呼声。可是,消费者,尤其是还没有购买房屋的潜在的消费者,却没有一个组织代表自己表达诉求。由于这种地位、机会的不公平,这些消费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在政府决策过程中被置于一种不利地位。这太不公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