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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容忍即自由”思想的解读(4)

容忍即自由:胡适的政治思想历程 作者:李建军


所以,实际上,胡适所说的“容忍”是全社会的容忍,是要求于所有人的一种伟大的宽容精神。如果把它理解为只是针对社会的弱势群体或某个群体的,那就显得太狭隘了,同时也偏离了胡适的本意。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胡适那里,对人的“容忍”是一种主体的行为。容忍者也不只是被动的宽容对象,而是宽容的主体。“容忍”不仅仅是被施与,而且是具有主体意识的一种自觉的行动。

基于此,我们可以说,胡适这里所提出的“容忍”,实际上也就是博爱,是具有中国特点的博爱,是爱无差等。谈到“博爱”,我们也可以从胡适那里找到一些资源。晚年,胡适本人就说过,“在这个大世界里谈博爱,真是个大问题。广义的爱,是世界各大宗教的最终目的”,“‘博爱’就是爱一切人”。所以,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够理解胡适提出“容忍即自由”命题的深刻涵义。

但是,以农业文明为背景的后发现代化的中国,思想启蒙的滞后与进程的缓慢导致启蒙进程与方式的特殊性。对于启蒙者而言,“容”为前提,为此一论题认识论层面的东西;而“忍”则是启蒙过程中对启蒙者的一种崇高的道德要求。所以,胡适在其《容忍与自由》演讲的最后说:“我们只应该用负责任的态度,说有分际的话。所谓‘有分际’,就是‘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自己勉励自己,做到我们几个朋友在困难中想出来的话,如‘容忍’、‘克己’、‘自我训练’等;我们自己来管束自己,再加上朋友的诫勉,我相信我们可以做到‘说话有分际’的地步。同时我相信,今后十年的《自由中国》,一定比以前十年的《自由中国》更可以做到这个地步。”胡适这话说得很恳切,也很痛切。但此话中之三昧,可能只有作为启蒙大师并对东西方文明的差异和中国的现实有深切理解的胡适才能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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