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有一封家书可以看出,他在北京做官时期的清廉俭朴。他写道:
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惟有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妇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我所办之书籍,则存贮利见斋中,兄弟及后辈皆不得私取一本。除此二者,予断不别存一物以为宦囊,一丝一粟不以自私。此又我待兄弟之素志也。恐温弟不能深谅我之心,故将我终身大规模告与诸弟,惟诸弟体察而深思焉。
这里讲的确是实情。曾国藩在京城期间,生活条件一直比较艰苦,日子过的清贫。他担任翰林院编修,收入微薄,入不敷出,常常借钱度日;担任“副部级干部”后,年工资500两银子,加上其他的收入,基本上能够满足生活所需。1852年他离开京师的时候,他既借了钱给别人,也欠别人的钱。曾国藩回家吊丧,给儿子纪泽写的一封信,专门谈到家中财物的处置问题,信中写到多年欠西顺兴、杨临川、王静安、李玉泉、王吉云、陈仲鸾等人账不少,要求纪泽处置的财物也只有一些家用木器、书籍、日用品以及书法帖子等,此外并无长物。
真正有钱是他任两江总督的时候,清朝两江总督的养廉金每年是15000两,加上工资收入,曾国藩一年的收入在20000两左右。然而,作为湘军统帅,经过他手的银钱粮米数额是巨大的,特别是到了1860年后,清朝转而支持湘军,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甚至四川、广州每月都要给他提供军费,有时由他支配的经费高达数百万。然而就是这样有钱,曾国藩也是过着俭朴的生活,保持清廉的本色,始终坚持不贪财,不苟取,不奢侈的基本准则。
他家用钱有一个规矩,就是一个月要开支多少先拿出来,使用时不可超支,只可结余。家里储备的钱只够一年的用度,多的不积累。他给家中寄钱,也不多寄,有一次连200两银子都没有。他给儿子们规定:
尔辈以后居家,须学陆梭山之法,每月用银若干两,限一成数,另封秤出。本月用毕,只准赢馀,不准亏欠。衙门奢侈之习,不能不彻底痛改。余初带兵之时,立志不取军营之钱以自肥其私,今日差幸不负始愿,然亦不愿子孙过于贫困,低颜求人,惟在尔辈力崇俭德,善持其后而已。
他离开两江赴任直隶的时候,还积余养廉金2万多两。这种积余应该是得益于他的俭。曾国藩的俭朴体现在他的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大事小事都染着一个俭字。
吃方面,他的基本态度是“饮食起居,尚守寒素家风,极俭也可,略丰也可,太丰则吾不敢也”。 有一次,巡视扬州。扬州盐商以奢侈的盛宴招待曾国藩,他认为太过丰盛,仅就面前所设数菜,稍食而已。过后,他对人说:“一食千金,吾不忍食,且不忍睹。”他家每餐只有一个荤菜,因此时人送给他一个雅号,叫做“一品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