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节是一个很特别的节日,横在农历新年和暑假之间,感觉上,像餐汤和牛排主菜之间的一道小小的沙律。
殖民地时代,复活节是有点气氛的。那时港岛和尖沙咀多白俄西餐厅,像铜锣湾的“金马车”,利园山的“阿历山大”。复活节到了,餐厅的面包部,飘来一阵熏暖的面包烤香;摆蛋糕的橱窗里,布置了一只竹篮子,篮子里有一捆稻草,草堆里几只彩绘的复活蛋,其中三两只啄破,跑出来几只黄金绒的玩具小鸡。
复活节有巧克力复活蛋,复活蛋金银色一大堆,大小不一,还捆着深红和浅蓝的丝带。儿童时代,春天来了,宣示着生机的是复活节,而不是阴雨纷纷的清明。
中国人对复活,没有什么概念,因为死了怕进十八层地狱,复活的多半是尸变。复活必是吓人的鬼故事:荒山破寺里的棺材盖板,发出可疑的吱吱声,缓缓地移动着,一豆油灯,几只老鼠,一层灰色的蛛网。
复活的意义在西方的文学里很浓厚。托尔斯泰晚年的名作《复活》,讲贵族青年诱奸农家女,受害人当了妓女,被诬告谋杀,最后他却成为陪审员,在法庭上决定她的生死。沙俄时代,面对黑暗,知识分子如果沦为帮凶或者选择沉默,是要受到良心的鞭挞的。
《约翰福音》的名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小时候不知何所指,正如年少时读《复活》,有点迷惘。今天,在一个黑暗的时代,托尔斯泰的灵光隔世在闪烁着,闪烁着……天地之初,混沌如鸡子,复活蛋,是生命啄破了黑暗,在反抗中冒出了希望。度复活节,独坐静思,越发教人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