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安向来都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她漂亮骄傲,精灵古怪,还有些淡漠的神秘感,所以身边总是蜂拥着不少男生。小时候她也缺德过,若即若离地逗弄那些喜欢自己的小男孩,看他们为自己脸
红心跳,争风吃醋。男生爱讨好她,女生爱亲近她,林思安的脾气都是被人众星拱月给惯出来的。直到遇到陆之然。尽管林思安不愿承认,可事实确实是她先示好,先表白,就连第一次接吻都是她主动的。林思安总是安慰自己,陆之然就是长了一张姥姥死了都不会哭的铁板脸,外加一天不愿说三句话以上的闷骚性格,再说自己好歹也比他大两岁,主动一点儿是应该的,想赶那姐弟恋的时髦,就得多付出点儿代价。
每一次吵架,几乎都是林思安先认错,她为了陆之然放弃了自己很多原则,学会忍让,学会释怀,学会得过且过,一边疼一边学,拔掉了身上的刺,死扎在陆之然怀里不松手。现在就连林思安自己揽镜自照的时候都有些不认识自己了,曾经的她锋芒毕露,眸若波中翠,香腮映浅梅,仿佛眼睫毛都带着些年轻气盛。如今镜中这个苍白似鬼的女孩是谁?游魂一样,眼睛里只剩一摊死水。这变化究竟是在和陆之然分手之后,还是在他们相爱之时?自己也记不清了。
很多时候她都在想,那么相爱的曾经,也许只是自己杜撰出来的幻觉,其实从来痴狂认真的都只有自己,镜头的另一边则是陆之然的冷眼旁观。这想法总是让她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是肝肠寸断。她宁愿去回忆他们的相遇,还有相识,其中的戏剧性让林思安觉得这一切都是命运设好的一个圈套,来等着她自投罗网。
那年林思安上大二,模样清纯,在医大搅乱一池春水。某天失恋的颜唱唱拉她去喝酒,初出茅庐的两人不知社会凶险,不觉间走进了一条酒吧街,随便选了一家闯进去,命运的转轮就开始玩命地转。一整晚颜唱唱都在哭诉,空酒瓶越来越多,而林思安则一直在注视着台上弹吉他的男生,那似乎是一个乐队,主唱是个女孩。林思安是学医的,总有些怪癖,她喜欢观察男生的手,太粗糙自然不行,太莹润又显得娘娘腔,那人则是恰到好处,手指修长,骨节精巧。
灯光下,男生精致的五官如同细心描摹的工笔画,却冷漠得难以亲近,即使身在舞台,也尽是神游天外般地漫不经心。眼波一扫,滑向台下的林思安,在那疑似对视的几秒钟内,林思安的心脏几乎
要飞了出来。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见钟情,自己在第一眼看到这个男生的时候,便再也移不开目光。林思安隐约意识到,自己生命中的某些印记,一定会由这个男生亲手打下。
等她终于回过神,忽然发现原本在身边的颜唱唱不见了。林思安找遍整个酒吧,光是厕所就看了三遍,后来开始沿着整条街慢慢地找,依然不见其踪影。林思安慌了神,就算颜唱唱是武功高强的女侠,如今烂醉如泥能去哪儿呢?心里忍不住出现种种糟糕的幻想,什么强奸案啊,分尸案啊,被拐卖到偏远山村当童养媳啊……越想越忍不住抽自己嘴巴,怎么连个大活人都看不住呢?唱唱要是出了什么事,她林思安就是以死谢罪也无济于事了。正无头苍蝇似的乱转,林思安忽然被一群人拦住。有种流氓是光看穿着就能看出来的,那黄毛一开口就是色狼专用语, “美女, 跟我们去喝一杯吧。” 林思安转身欲走,却被堵住去路,只好回头无力地说: “对不起,我不会喝酒。” 显然这帮人是惯犯,已经试图勾肩搭背,“没关系啊,我们教你。” 林思安被那只手碰得几乎尖叫,既担心自己又担心颜唱唱,一把推开黄毛就想跑,结果反让他拉进怀里,“我们不是坏人,别怕啊。”林思安觉得自己不能输了气势,抬头直视黄毛的眼睛,“我爸爸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