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靠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她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笼,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还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新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着没搭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那根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掉转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被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吃点消炎药,应该会没事的。”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
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行,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店里碰到她的时候,她跟那个女店员在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去了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知道。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