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上旬,张治中曾密告胡宗南:“领袖密示,目前与奸党谈判,乃系窥测其要求与目的,以延时间,缓和国际视线,俾国军抓紧时机,迅速收复沦陷区中心城市,待国军控制所有战略据点及交通线,将寇军完全受降后,再以有利优越军事形势(和)奸党作具体谈判,假如不能在军令政令统一下屈服,即以土匪清剿之。”
与“奸党”甚至“土匪”谈判,能谈出什么呢?
谈是必须的。战争与和平的开关,都在中国最有力量的人物手中。一个成熟的无懈可击的政治家,就是要把“和平”唱到按下战争开关的那一瞬间,而在那一瞬间之后,则应唱得更响。
1946年1月12日,国民党谈判代表邵力子,在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经过》中说:“毛先生来到重庆以后,蒋主席和毛先生有几次谈话,谈得很坦白,要说的话全都说了,我们的会谈就本着这种精神来进行的。”
8月29日,即毛泽东抵渝第二天,蒋介石提出国共谈判三原则:
(一)不得于现在政府法统之外来谈改组政府问题;
(二)不得分期或局部解决,必须现时整个解决一切问题;
(三)归结于政令、军令之统一,一切问题必须以此为中心。
9月2日上午,毛泽东在与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商谈时,提出八条原则性意见:
一、在国共两党谈判有结果时,应召开有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政治会议;
二、在国民大会问题上,如国民党坚持旧代表有效,中共将不能与国民党成立协议;
三、应给人民以一般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所享有之自由,现行法律当依此原则予以废止或修正;
四、应予各党派以合法地位;
五、应释放一切政治犯,并列入共同声明中;
六、应承认解放军及一切收复区内的民选政权;
七、中共军队须改编为四十八个师,并在北平成立行营和政治委员会,由中共将领主持,负责指挥鲁、苏、冀、察、热、绥等地方之军队;
八、中共应参加分区受降。
3日,周恩来、王若飞同张群、张治中、邵力子进行商谈,并将中共拟订的谈判方案交给对方,其要点如下:
一、确定和平建国方针,以和平、团结、民主为统一的基础,实行民国十三年(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中的三民主义;
二、拥护蒋介石的领导地位;
三、承认各党派合法平等地位并长期合作和平建国;
四、承认解放区政权和抗日部队;
五、严惩汉奸,解散伪军;
六、重划受降地区,中共应参加受降工作;
七、停止一切武装冲突,令各部队暂留原地待命;
八、结束党治过程中,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作;
九、政治民主化;
十、军队国家化;
十一、党派平等合作。
4日上午,蒋介石正式指定张群、王世杰、邵力子、张治中为谈判代表,听取几天来两党商谈情况,并将他亲自拟订的《对中共谈判要点》交予四人,责成他们据此拟出对中共3日提案的复案。
蒋介石的《对中共谈判要点》,全文如下:
中共代表昨(三)日提出之方案,实无一驳之价值。倘该方案之第一、第二两条尚有诚意,则其以下各条在内容上与精神上与此完全相矛盾,即不应提出。我方可根据日前余与毛泽东谈话之要点,作成方案,对中共提出。必要时可将双方所提方案一并发表,随时将两方谈话情形做成记录,通知美国与苏联大使。余日前与毛泽东谈话要点如下:
一、军队问题关于中共军队之编组,去年张(文白)(文白为张治中的字——笔者)、王(雪艇)(雪艇为王世杰的字——笔者)两氏与中共代表林伯渠在西安商谈时,已允予整编为八个师至十个师。现在抗战结束,全国军队均需缩编,情形已不相同,但余之诺言仍为有效,不过此十二师之数,乃中央所能允许之最高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