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第四天……第七天,童希贝天天都经过那家店。她发现这家店装修得挺快,这时候,已经能看出它的主色调了——明亮的橙黄色,看起来特别温暖。橙黄色是童希贝从小就喜欢的颜色,她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因为这个素未谋面的店主与自己爱好的小小相似而觉得高兴。
童希贝的好心情没能持续太久,卢静又给童希贝介绍了一个男青年,逼着她去相亲。
童希贝嫌天气热,不太愿意,卢静恨铁不成钢地追在女儿屁股后头不停唠叨:“你也不算算你多大了?到年底都二十七了,你那个老同学苏晓娜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趁现在看着年轻漂亮还能找着个条件好点儿的,一不小心拖过三十岁,看谁会来要你!”
“三十岁怎么了?正精彩呢!”童希贝小声嘟囔,见卢静还要张嘴,立刻缴械投降。
第二天晚上,童希贝与那男人见了面。
这么热的天,他还西装革履的,甚至打着领带,额头上都沁出了汗。童希贝表示很无语,但还是与他聊了起来。
男人是一所高中的语文老师,姓曾,比童希贝年长两岁,面容还算清秀,见面后一直在聊他任职的学校里的事。
童希贝觉得无聊。读书时,虽然她的成绩不错,但却一直讨厌老师。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她考取的高中有一个特别变态的规矩,女孩子必须要剪短发,得知这个消息后童希贝暴躁了很久,后来勉强剪了一个及肩的发型去了学校,却被男班主任勒令去把头发剪到耳垂的位置。
童希贝与他大吵了一架,当时新生们才入学,互相间还不认识,可是剽悍的童希贝一下子就令他们印象深刻。最后,童希贝一气之下去剪了个板寸头,不仅令全班同学哗然,在整个年级都有了小小的名气。
班主任是教语文的,从此以后看到童希贝都是不冷不热的。幸好童希贝学习很自觉,高考时照样考上了重点大学,当然,她的语文只考了九十二分,将将及格。因此,她实在对教语文的男人没有好感。
童希贝呆呆地看着这位曾老师在对面引经据典,滔滔不绝。
终于,男人感觉到了童希贝的意兴阑珊,问:“童小姐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
“我喜欢看书,看电影,健身,旅游,就是些普通的爱好。”末了,她礼节性地问:“你呢?”
“我喜欢写诗。”
“噗!”童希贝一口茶差点喷出去,她一边扯着纸巾,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喝气管里去了。”
“没事没事,童小姐,你不要笑话我,其实我从小就喜欢文学,所以才学的中文,做了语文老师,我的梦想就是能出一本自己的诗集。”
“挺好的挺好的。”童希贝脑门冒汗,面上肃然起敬,“只要坚持梦想,一定会实现的!加油!”
曾老师羞涩地笑了起来,突然,他拉开自己的西服前襟,从内里的口袋中抽出一枝红色玫瑰,递到童希贝面前:“童小姐,初次见面,其他的也没准备,这朵花送给你。我对你感觉挺好的,觉得你就像这朵花一样美丽娇艳。”
童希贝傻愣愣地看着他手里的玫瑰,可怜的花儿不知在西服里被压了多久,叶片儿都耷拉下来了,花瓣也早没了生气,边缘上还有些枯萎。她收下玫瑰,点头说:“谢谢。”
“我……我送你一首诗吧,就是我对你的印象。”曾老师的眼睛亮了起来,“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
他念得抑扬顿挫、双目含情,童希贝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然后啪啪啪地鼓起掌来:“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