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值日。
扫完了教室,倒完了垃圾,再回来时,发现教室里还坐着一个人。
他坐在靠窗的最后一排,也就是我后面的第三个位置。
左手撑着下巴,右手搁在架着二郎腿的左膝盖上,脸侧向窗外。夕阳从窗外漫进来,斜斜地打在他身上。在我看来,他几乎已成了一个剪影,完美得应该送去博物馆收藏。
“白晓迟,”我一面放着卫生工具,一面像老朋友一样招呼他,“怎么还不回去呢?”
他斜过眼来看着我,长长的睫毛被阳光镀成金色,宛若传说中的神祇。
他脸上的神色是平静而温和的,但眼里却闪过一丝惊奇。难道是从来没有人用这种口气跟他说话?因为完美而受不到平常的待遇吗?
“哦,我叫花七,鲜花的花,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七。”我做着自我介绍,向他伸出手。伸到一半才发现,自己手上沾满了灰尘,这么脏的手怎么可以碰这样凤凰一般的贵公子?于是又将手收回来,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两下,再伸出去。
他看着我,竟然笑了笑,握了握那只手,“很高兴认识你。”
他的手修长白皙,而且很温暖。而他的笑容,便如同这夏日里静静绽开的花,每一丝颤动都动人心弦。
于是我在这笑容和温度触及的范畴里乱成一团。
为了掩饰这种慌乱,我抽回自己的手,抬腿就坐上他对面的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