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博客的主人叫蓝蝴蝶,上面有一句话是这样的:
抱着的距离,很近,如果不爱了,就是抱着,也是远。
他立刻喜欢上了这句话,并注册留言说,这是他看过最有分寸的话。
蓝蝴蝶的博客都是很短、很跳跃的句子,也许只有她本人明白具体的意思,读者只能欣赏文字的节奏和意象。
他曾经也喜欢写诗。
博客里写:
黑茫茫的人世间,不早不晚,遇见了。所有的成长都是为这一场相遇。
冷夜,相拥着,隔着衣服的心跳和体温,慢慢热起来。
你要向哪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它为你着了魔,留着有什么用。傻里傻气的可爱歌声。
嘴唇寻找嘴唇。衣服一件一件地落下来,闭着眼睛,苹果一样的香突袭而来,一只半熟的苹果,盛夏的果实……
丁百深深吸了一口气,夜色正浓,他突然很想念小昭,想念不辞而别的小昭。
这套房子起先是小昭租的,他最开始只是她的房搭。他们一起住了一年,慢慢地成了恋人。小昭生日那天,他买了只小小的博美犬给她,她立刻就喜欢上了。她不反对叫它小昭。他和她牵手、亲吻、拥抱,每一步都是确认,都是喜悦。他不止一次说过,要把他们之间那堵墙给拆了,他说这样他一醒来就能看到她的样子。她哪能不明白他的意思呢?他没有给她压力,不求也不逼,能做的就是好好爱她,并且等到她肯托付终身的那一天。
那一天终于到来了,他们喝一点红酒。小昭在他的怀中媚眼如丝。她说:“我给你跳个舞吧。”说着站了起来,没有音乐,他的心跳却如鼓点。她的身体转了过来,脱掉围巾,狠狠地扔向他,围巾像金属打击了他。然后是粉白的小衬衫,她的手停在扣孔,久久地停着,然后一点一点解开……扭动的腰肢,飞扬的长发,动荡的眼神,像一块磁铁,他像一粒小小的铁粉,不可阻止地被吸引了。
小昭在他怀里,深深地看着他,一言不发,不认识似的看着他,看得他手足无措。他捧了她的脸,开始时她还僵着,一会儿就柔软了。
他眼里浅浅的欢爱渐渐深重,像一个波追一个波。某个迷人的瞬间,他感觉到了她胸前有一个小小的硬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