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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何以独具“武侠癖”(1)

江湖中国:一个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的起因 作者:于阳


五、中国人何以独具“武侠癖”

中国人崇拜武侠闻名于世,不仅武侠书报畅销海内外,武侠背景的功夫电影更打入了世界电影之都好莱坞。要理解中国人何以偏爱武侠,人人都想做“老大”,一切还须从江湖说起。没有江湖化,便没有武侠崇拜。

有一种浅显的解释,说武侠是中国文化的英雄。此言差矣,武侠只是枭雄,不是英雄。英雄何指?譬如孙武、吴起、霍去病、卫青、岳飞、戚继光、文天祥、林则徐,他们是拿俸禄的。这很关键,拿俸禄说明身处合法正统体制内,维护正式规则,这是非江湖与江湖的界限,是第一个要点。枭雄是谁?是宋江、晁盖、韦小宝、黄金荣、杜月笙、许大马棒、“座山雕”,他们没人发饷,没朝廷出粮,靠自己去打砸抢,去巧取豪夺。这也很重要,是第二个要点,是靠抢,靠制造社会不公,而不是靠劳动。实际上,文学传统早有默认分类,前者是英雄故事,后者是豪侠故事,自古各有流派,各有受众。英雄不打家劫舍,豪侠离不了打家劫舍。至于“成者王侯败者贼”的说辞,仿佛混淆英雄与枭雄的界限,其实不然,它只说明枭雄和英雄是可转换的,并无绝对界限。枭雄放弃打家劫舍,皈依合法正统,或者创建正式规则,便是王侯,可自称英雄。得了正统,即可收租派税,谁还打家劫舍?譬如刘邦、朱元璋等。

还有一种解释,说国人崇拜武侠是对暴力的崇尚,是顶礼膜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话虽沾点边,却不靠谱。论暴力革命,秦始皇、李世民、成吉思汗都是领袖,但这三人与武侠毫无关涉,从未有好事者将之划入武侠。他们是英雄而不是枭雄,是创立政治制度的政治家,而不是体制外的江湖豪侠。

武侠的文化母体是江湖。武侠首先是“侠”,其次是“武”,合而为一为拥有武功的侠客。侠,即是游离体制外的实力人物。武侠是江湖英雄,是江湖文化语境崇拜的偶像,其崇拜者遍及大众。这大众,狭义上是道上喽啰;广义上是被江湖化的普罗大众,是有江湖气的百姓。

拳脚功夫加上义气,是立足江湖的两样法宝。一般说江湖分三教九流,下下等是那些食不果腹、风餐露宿的流浪汉,上上等是混得有模有样、悠游自在的武侠,专以仗义行侠名义打家劫舍。武侠崇拜是泛江湖子民对江湖豪侠的崇拜,是下下等对上上等的羡慕,这是武侠崇拜的由来。

中国人何以独具“武侠癖”?武侠故事给予深陷江湖氤氲的小人物,一个做白日梦的机会,使其从中寻求自我解脱和升华。梦境与现实的江湖互为表里,同属一个精神体系。江湖化越深,就越崇拜武侠,武侠故事就越流行。武侠文化流行与社会江湖化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清朝比明朝流行,民国比清朝流行,“文化大革命”后比“文化大革命”前流行,两相比较便彰显了体制管理真空与武侠文化盛行的渊源。只要正式规则松懈,非正式规则就泛滥;只要非正式规则泛滥,武侠故事就繁荣昌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此呈现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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