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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是生存维生素(3)

江湖中国:一个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的起因 作者:于阳


莽莽中国大地,关系和关系网滋生多了,产生一块块群落,足以与团体和法律制度建构的公共秩序相抗衡。关系滋生的社会属于关系社会。关系社会是一种体制外社会,也是江湖社会两大类型之一。前面谈过江湖有多种,网状结构的关系网是一种,团体化的帮会是另一种。

同系江湖社会,若将关系网与帮会做对照,便看到关系网的边界不那么明确。一伙人是否是关系,自古以来就无正式依据,既无法深究也无须钻牛角尖,也许这回是下回却不是。关系在不断演变,各人生存状况和地位也不断变化,微妙的私人关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很大程度上基于当事人当时的心理。关系社会需要一种默认的心领神会,没有章程也没有证书,是否属于能搞关系的那种“关系”,有些情景下当事人也不明白,要试探一下等待对方的回应。譬如:时常有人拎两斤点心到对方家里,往桌上一搁:“哥们儿,有件事想托你办一下,怎么样?”那“哥们儿”若心口不一地用余光斜瞄礼物,一边看,一边客气地问什么事,并假意推推搡搡,那就是应承了。这应承了就是关系。若对方没应承,还没问什么事情就撂一句:“您请回吧,我点心多得要发霉。”那就不是关系,没给你面子。应承,等于确认人情交易的游戏规则。不应承,就是否决。人情很关键,是关系的内在标准。那人若说:“事情交给我了,下次不许带东西。”那就不仅确认关系,而且关系特铁。

凭着人情,关系就逐步建立了。关系网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秩序,与国法党章属于平行面。关系一不买国法的账,二不买党纪的账,体制外的结构属性本来如此,它有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按自己逻辑行事。由于关系社会的网络结构与法制社会的科层团体制不同,一个网络制,一个团体制,所以关系网从不诉求颠覆法制社会,从来不造反。相反,它要寄生在单位和团体身上吮吸血液,营养自己。

中国的关系网基本与社会生产无涉——一不炼钢,二不种粮,它只像蚂蟥、蛔虫、螨虫一样吸附在政治经济团体尤其是实行科层制的大型团体上寄生。关系网的本质是寄生。偶尔,在极有限的情形下,关系网也发挥经济组织的生产功能。譬如,民间“标会”融资、私人公司拆借和个人高利贷,被关系社会美其名曰“关系也是生产力”,但是,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很小,可忽略不计。反而,其寄生特性如此突出,完全依附在大型社团内寄生谋利,假设法人团体、公司、协会、单位都倒闭了,关系网便失去寄主的营养供给。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关系网与宪政团体的关系是毛与皮的关系,脚气的真菌与脚的关系。

操作关系网——搞关系、走后门,尽管声名如此不雅,但是现代法治社会却奈何不得它,就像螨虫、真菌和牛皮癣不是容易根除的皮肤病原。在体制架构上,法律属刚性,关系属柔性,就像重拳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出,有时连击打的目标都找不着。监察部门能轻易掌握单位内私人关系的一手材料吗?掌握证据是困难的。关系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只有当事人私下操作时自己心领神会,俩人心照不宣。当事人说有即有,说无即无,旁人不易取证,甚至不易观察。上面说过,有时连他们之间在某桩事情上都要相互试探一下,耍耍太极拳,看大家是否一伙儿,更遑论别人?一个机关里,一个社区里,张三、李四是否一伙,王五、赵六是否一帮,外人要经过多年才看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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