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的是职业人
第一章我们讨论了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核心能力的要求,焦点在能力上面。这时,就有个问题:如果企业需要的能力我都有,而且恰到好处,那我是不是就是企业所需要的人呢?我是不是就可以发展得很好呢?
显然,这是两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可以一起考虑,但是要分开回答。
有些人可能会想,企业要什么,我就有什么,我应该就是企业需要的人。
是的,企业是要你这样的人,不过招聘时的需要不代表真正需要,不要高兴得太早啦。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现在需要和真正需要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招聘看什么?了解你的经历,评估你的能力。
真正需要看什么?看业绩,看价值观。你是不是可以发展得好,主要看是否真正被需要。
有些人可能会问,怎么,真正来看,能力居然靠边站了?你不是说企业买的就是能力吗?我们不是还要靠能力吃饭吗?
没错,企业为购买你的劳动力支付了薪酬,你也靠付出劳动力获得了报酬。可是,你不妨从企业的角度想一想:企业为何要购买你的劳动力呢?用人是要花钱的,而企业是要赚钱的,那么这就是必然的:企业之所以用你,是因为企业觉得你能为它赚钱。不仅如此,还因为它觉得在目前的条件下,你的劳动力性价比最高,能为它创造最大的价值。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样说岂不是很没有人性?以此推论,“兔死狗烹”、“鸟尽弓藏”都是合理的了?
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是有人性的表现,但是,买卖劳动力也是有人性的。一定要区分清楚,买卖劳动力和买卖人口是不同的,找工作不是卖身。至于“兔死狗烹”,是没有人性的。如果不用打猎了,可以把狗的捕猎能力弃之不用,或解下圈套让它自谋生路(“杯酒释兵权”),但不至于还要把曾经有功的狗煮了吃了。“兔死狗烹”之所以没人性,是因为狗和主人之间是依附关系,狗的捕猎能力,乃至它的生命都是属于主人的。现在社会进步了,无论你到哪里去工作,生命还是你自己的。当然,“兔死狗烹”也有新的内涵,如果你的劳动力性价比下降了,企业把你解雇了,那么只要依法办事,只要法律有人性,依法办事的企业自然就是有人性的。这是企业的人性,和妇人之仁是不同的。
我们已经知道,企业的目的是盈利,劳动力是企业盈利的工具之一。(从宏观上看,盈利是企业最主要的社会责任,百业兴旺是社会之福,破产是不负责任的。在社会学意义上,企业不只是老板的,还是所有员工的。)企业购买工具,买之前会看工具的性能,买之后就要看使用效果了。能不能解决问题,能不能创造价值,一句话,能不能赚更多的钱,是企业最关心的。
回到开头的问题,个人能否发展得好,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被企业需要。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是能为企业赚钱的人。这种人,现在有个标签,叫作“职业人”。成为职业人的过程,就叫作“职业化”。
那什么是“职业人”呢?归根结底就两条:能用业绩证明自己,与组织价值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