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说是狗脸贴在人脸上。不,应该是人脸贴在狗脸上。两张脸贴在一起的时候,狗脸不再那么狰狞了,女兵的脸也不再那么柔弱。
这是一对什么脸呢?如果拍一张照片,题目应该是“老友的脸”,或者叫“老友喜重逢”。但我知道她和它肯定没见过面,肯定没有。因为我知道,该女作家从未到过云南,而这匹巨犬也从未离开过大理。
这女兵是一个将军的女儿,从小和军犬一块儿玩大。听说她小的时候睡觉不抱洋娃娃,床边卧着一匹大军犬。
从此我对这位大小姐是心存敬畏。您说她一指头就能把巨型军犬降服,那是什么功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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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的父亲是志愿军的一个师长,属于一支所有中国军人和中国军人的子弟们都必须知道和必须记住的部队。那支部队与美军的王牌师有过一场旷日持久、惊天动地的战役。美军的这一王牌师在二战中驰名欧洲战场,担任过1944年诺曼底登陆的主攻。
在朝鲜的这场战役中,双方都损失惨重。整个儿战役以美军撤出战斗而结束。高地上,我们的军旗依然飘扬,被硝烟染黑的军旗上布满弹洞,爱美的父亲就是这个师的师长。
就在美军的王牌师撤出战斗的那一天,中国东北的一所军队医院里,一个女军人生下一个男孩儿,叫抗美。抗美是爱美的大哥。有护士说,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妈妈呢。医生说,江南美女嘛!
这支英雄的部队在志愿军里是最后撤出朝鲜的。
朝鲜战争作为二战后最大的战争,实际上早已不是一个国家的局部战争。这是一场国际间的战争,是一场世界级别的战争。虽然除了朝鲜半岛上的当事国之外,所有参战国都是毫无准备,无论中国还是美国,更别说加拿大等等小国家了。谁也没有想到这场战争会那么深远地影响着二十世纪后半期东北亚乃至整个世界的格局,而且直到现在还在影响着。
朝鲜战争对于我也有深远影响。准确地说,是这场战争孕育了我。志愿军中有一个男军人和一个女军人,他们在朝鲜战场上相识、相恋,后来他们结婚了。婚礼在坑道里举行。大概还有舞会。手摇的老式留声机放着苏联歌曲。还会有蜡烛、罐头、酒。酒是特制的,就是在搪瓷缸里装满山泉或是雪水,再点上几滴医用酒精。这就是我的父亲母亲,一对年轻的志愿军战士的婚礼。
后来我妈怀孕了。原本我是应该生在朝鲜的,但是彭老总把全军的大批女兵都裁掉了,我妈回国在上海生下了我。因为我爸当时还在朝鲜,给我起的名字就叫朝华。朝鲜 —— 中国。可是我外婆去上户口的时候,把朝字给忘了,只记得一个华字,怎么办?只好随便起一个,就叫个小华吧。我很不喜欢我的这个名字。可我很喜欢我的出身,我是志愿军的儿子。真希望我是生在朝鲜战场,一出世就能参加与美帝国主义的战斗。我的名字才应该叫作抗美呢,至少也应该叫个朝华什么的!都怪我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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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的老公是个数学博士。博士学位是在温哥华读出来的。爱美和老公是大学同学。其实也算不上是同学,既不同专业也不同年级,只不过是同一所大学而已。爱美学的是哲学,她的后老公学的是数学。爱美刚上大一的时候,她的后老公已经上大四了。不过,后老公又接着上了三年的硕士研究生,这样爱美和他就在同一所大学里面待了四年。
爱美是个活跃分子,能歌善舞,从小学过芭蕾。在学校迎新大会上,她独舞的一段白天鹅把全校都轰动了。以后人们都会叫她“哲学的白天鹅”,或直接省略成“白天鹅”。爱美大一是校学生会文艺部的委员,大三、大四就做了文艺部长。自打爱美一入学,她后来的老公就是校学生会的学习部长,学习好嘛,又和陈景润是一个专业。那会儿陈景润刚被一篇叫作《哥德巴赫猜想》的报告文学忽悠成了全国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的偶像。爱美就是那个时候迷上了她的后老公。不是先后的后,是后来的后。
后老公当时有一个女朋友,是他高中的同桌。同桌没有考上大学,便在家乡当了乡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