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遇见过许多拉手风琴的小孩子,拉得极好,拉琴时神情专注,仿佛在享受一场音乐盛宴,并不在意面前的风琴箱子里有没有多出一枚欧元。拉小提琴的也很多见,除此外,还有吹号的,打鼓的,各种搬运方便的乐器都能粉墨登场。最奇怪的是一种像倒扣的锅一般的乐器,曾经在布鲁塞尔的中心广场见人演奏过,不知是什么乐器,但奏出的声响非常之悦耳、空灵,神似中国的编钟之类的打击乐器,演奏者只管自己沉浸在音乐声中,身处闹市浑然不觉,一副陶醉忘我的模样,这大概印证了古人所云的“心远地自偏”吧。
突然想到前一段时间读的凌志军的《微软小子的教育》,其中有一个故事:
一个微软的计算机科学家,美国人,父亲是律师,哥哥是真正意义上的乞丐,成天在外流浪,靠别人的救济和施舍生活。他讲起他的哥哥,并没有任何尴尬或不光彩的表情,他不觉得丢脸,并认为他的哥哥想去哪儿便可以去哪儿,想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没有压力,也不必为任何人负责,他哥哥才是真正自由自在的快活人。
而他的父亲,作为一个体面的律师,也并不干涉大儿子的选择,从不骂他不争气,更不会拿他跟弟弟比较。
这并不是说不劳而获做乞丐是一件好的选择,乞丐的父亲和弟弟也未必同意他的价值观念,但问题在于,他们的价值观念让他们尊重、理解和接受别人的选择。可以想象,如果是在中国,家中出了一个乞丐,肯定会被人指为愧对列祖列宗,家人颜面无光,“不受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古训从古辗转至今,命可丢,气节不可无,士可杀,不可辱。根本不可能接受、理解,更何谈尊重了。
我们从小到大受的教育,并不是要求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是做自己必须应该做的事情。文化上的差异导致我们并不能那么“自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任何别出心裁的非主流选择,通常的遭遇都是压制和打击,我们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去做任何事,一定要受社会和道德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容忍别人做出与我们相异的选择,更谈不上理解和包容了。
虽然,这样的东方传统导致我们国家的人们都很勤劳、洁身自好,很爱惜羽毛。但同时也带来沉重的精神道德负担。这就是东西方的区别所在,西方人更注重的是独立自我个体,更多的体现多样化的个人价值;中国人则更喜欢置身于集体大局,喜欢用一个共同的社会价值标准来衡量成败,体味得失。
从欧洲乞丐不卑不亢的态度上可以读出,他们认为,人本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即使是乞丐,也不靠博取他人的同情过日子。他们乞讨地理直气壮,即使是乞丐,也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光荣与梦想,他们觉得自己快乐与否是第一等重要的,哪怕没有财富,没有地位,跟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做真正的自我比起来,统统不重要。
与他们的潇洒相比,我倒觉得许多禁锢在名利道德的牢笼中左突右冲,挣扎在欲望的泥沼中上下沉浮,疲于奔命在作茧自缚的生命之途的人,终其一生,混沌如初,并不能体会人生的真味,除了盲目的随波逐流,永远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喜欢什么,什么才能让自己获得纯粹的快乐,这才是最值得同情和可怜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