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我睡了个懒觉,睡到8点多,若不是阳光穿透窗帘照在床上我还不想起来。以后有了自己的房子,我一定要装厚厚的窗帘,像酒店那样的,一拉上全然不知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
刚起床一会儿,就收到秦渊的短信,问我有没有起床。我回复起床了,他说9点半在小区门口等我。我问他有什么事,他却神秘地说见面就知道了。
故弄玄虚,不知葫芦里卖什么药。
我于是收拾一番。看着镜子里的我,以前,男友常说我的眼睛是夜空中的宝石,能与日月星辰争辉,可惜没用,他不要我了。人心变得最快,远不及日月星辰的光辉长久。
我正要出门,白纯从卧室里伸着懒腰出来了,眼睛在我身上扫了下,说:“出去啊,是不是和白马王子约会?”
“别一天到晚想着白马王子,哪有那么多王子啊!”我说着出了门。
远远地见到秦渊黑色的宝马优雅地停在门口,像一个绅士。我上了车,秦渊一身休闲装,白色的T恤搭天蓝色的长裤,戴着太阳镜,看起来很精神。
他打量了我一下,问道:“吃早餐了没有,没吃的话后座上给你准备了面包和牛奶。”
真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既然他准备了,我就不客气,拿起了面包和牛奶。
秦渊问道:“有没有兴趣陪我去打高尔夫?”
我一听,面包噎在喉咙里,我连高尔夫球杆都没摸过,更别说打球了。早知他是要找我去打高尔夫我决不同意,昨晚的法式蜗牛还堵在嗓子里呢。
秦渊一见我这模样,笑道:“别噎着了,喝口牛奶吧。”我于是喝了一大口牛奶,把面包吞下去了。他又问道:“怎么样,有时间吗?”
我摸了摸喉咙说:“时间倒是有,只是……我从来没有打过高尔夫,我也不想去。”
“为什么?”
“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