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任何一个荷兰人天生就具有绘画才能,这是命中注定的。为了使这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在某些人的头脑里得以发育、成形,只要出现足以震撼一两代人的某一激动人心的时刻或某种短暂的奋斗需求就足够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像荷兰这样,其历史与土地能更为直接地确定用造型艺术的形式来表现生活。无论人们怎么评论①(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伦勃朗),只不过对此应有正确理解罢了。
伦勃朗,《戴红项链的老妇》1640,木板油画,21厘米×18厘米,纽约大都会博物馆
被成千名荷兰画家当作绘画题材的东西,在伦勃朗的视野里,它们仅仅是构成因素。在某个地方,其他画家看到的是事实,而伦勃朗在那里抓住的却是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能使他把个人超现实的感觉与现实两相对照,并且把自己从众人信奉的“创世说”那里虔诚地借鉴的一切,移植到一种新的“创世说”的范畴中。由于他置身其间的那些人与他并不相干,由于他奇特的视野凌驾于众人之上,他看起来像是脱离了民众,甚至处于一种始终与其对立的状态中。然而,他使用的乃是民众的语言,正是由于民众的存在他才得以与我们沟通,正因为此,民众才是他感到痛苦的根由,是民众使他懂得爱与恨为何物。此前,他不能不控制自己炽热的情感,以便更好地在个人变幻莫测的命运中接受这种爱与恨,并使之与世界的其他形象一起融入心间,让爱与恨和其他形象一道在精神领域中达到不偏不倚的程度。如果伦勃朗仅仅在阿姆斯特丹生活过,那么,他又能在何处觅得笔下的金色、红色以及阳光与水雾交织在一起的银色或橙黄色呢?在阿姆斯特丹,在这座城市最拥塞、最肮脏的角落里,可以看见船只停泊的码头边挂满了红色的破布片,堆满了生锈的废铁,到处飘散着烟熏鲱鱼味和香料蜜糖面包味,而在鲜花市场开市的日子里,那里更闪耀着一串串蔚为壮观的胭脂红色与金黄色。在犹太人居住区内,黏糊糊的街道弥漫着发酵的气息,那里的窗户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旧衣烂衫,它们用热烈的光亮为混浊的阴暗增添了一点生气。伦勃朗曾在那里徜徉,沿着那些布满水洼的街巷一直走到阿姆斯特丹港湾。街区的积水潺潺流淌,折射出点缀着鲜花的建筑物正面的倒影和那些色彩斑斓的褴褛衣衫。而在港湾边,入夜以后,港区灯火通明,从一艘艘巨大的货轮上,人们正在卸下彩绣服饰、热带水果和海岛珍禽。
倘若他只满足于用一缕光线朝下照射渗入了运河湿气的地窖,他又何以能够产生一种激情?这种激情驱使着他进行臆想中的远游,驶向那隐约可见的远海,神游在他发现在光箭中有跳荡着的尘埃的神奇东方。当他走进那些其貌不扬的住所时——在那里,犹太高利贷者正在用小天平称量金块;拖家带口的穷人拥塞在一间陋室里,他们平日穿着褪色的衣衫,外出时换上异常俗气的服饰;旧货商们在阴暗的角落堆积铁制护胸甲、嵌有金银丝物的武器和经过加工制作的铜器与皮货——他又怎能不骤然萌生一种念头,去捕捉那些对穷困习以为常的漠然的手势,去描绘那些解开胸襟为婴儿哺乳的母亲和躺卧在草垫上气息奄奄的老人,去展现那些用脏布包扎的伤口和对饥饿与情爱麻木不仁的人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