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位继史蒂夫·乔布斯(以下简称乔布斯)之后重塑业绩格局的人,他叫杰夫·贝索斯(以下简称贝索斯),是亚马逊的创始人。现在,没有人会对他陌生,他变革了传统的阅读方式,“害得”大多数书店无利可图。在这些人眼中,贝索斯实在过于凶狠,一点情面不讲。然而,对另一些人来说,贝索斯又是可爱至极的。
从1994年辞职下海,到1995年用父母的养老金组建亚马逊,再到亚马逊历经7年的亏损而一举赢利,逐渐成长为市值仅次于谷歌的大公司,贝索斯也成了周围人热议的焦点:
他总是想出新鲜的、更好的方式来做事情……如果他认为其他人做事的方式不正确或者不得当,他是不介意捅破那只气球的。
除了比尔·盖茨,我认为没有几个人能做到杰夫这样,既对技术有着深刻的理解,又能将其与精确的战略战术直觉联系起来。
杰夫是那种顽强的,既能开发程序又能做其他事情的少数人。
贝索斯的个性,是顽强、机警、聪明、远见、幽默和苛刻的集合体,而这正是能颠覆行业、改变世界的强大动因。
他是我行我素的:
华尔街一向看重他们聚焦的公司的持续增长,不论是为了巩固各自已有的地位,还是行业属性使然,一家利润良好的公司总能在他们的嘴里摇身一变成“救世英雄”。然而,这对大多数老板奏效的办法在贝索斯这儿失灵了。我行我素的他,绝不理睬那诸般评估,他会用自己的方式证明那些高傲的投资者是错误的。而在公司内部,他也一样“不可理喻”,比如,他让那些高级职员务必养成写工作报告的习惯,目的是培养他们维持清醒头脑和连贯细微的能力。
他是善于颠覆的:
贝索斯是个善于打破传统的人,你总能在找寻世界上最具变革的行业中找到贝索斯的名字。不只是知名报纸、杂志以及电视、广播电台连篇累牍,去看看今天亚马逊上都开辟出了哪些板块你就能一目了然。是的,贝索斯意欲把整个世界翻个“底朝天”。如果我们去买一部Kindle Fire,或许就能体会到苹果公司为什么开始紧张了。
他是追求完美的:
追求完美的意义,还包括不断完善自己,为社会提供更多资源。贝索斯做到了,他甚至把英国小说家狄更斯不断完善作品的特点用在了经商方面。他重视创新,就如乔布斯对创新的理解一样,他们不需要搞让人头疼的市场调查,只是“坐在家里”,绞尽脑汁地挖掘能为用户带来最棒的体验的方式。于是,我们看到,当Amazon Web Services(亚马逊云计算服务,简称AWS)被开发出来后,整个商业似乎都有了大变样。而这儿,恰恰是贝索斯希望将自己的使命无限延伸,直到登顶完美的最佳方式。
他是冷酷、霸道甚至无情的:
大多数出人意表的老板都有这方面的特点。当然,最初,特质带给周围人的或许不是什么良好印象。可到最后,当他们以此创造出神话时,特质就成了他们的符号和周围人最愿意形容他们个性的“词语”。贝索斯是霸道的,比如亚马逊长期都不缴纳消费税,直到得克萨斯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答应提供条件建立新的仓库时他才松口。
……
他来自西雅图,创建了亚马逊,改变了人们的购物方式,颠覆了行业传统……即便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再离奇、不可思议,可他终究是人。
“破坏”是对贝索斯的定位,因为他打破了固有的业态,用一种崭新的方式推动着这个世界前行。当然,他并不是救世主,他没有神奇力量,他最初只是个热爱阅读的毛头小子,脑子里常揣着古怪想法。没错,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笑容灿烂的家伙,给世界来了一记重拳,让人们久久徘徊在一整片辽阔的“亚马逊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