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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医改报告2

底线 作者:郑琳 杨亮庆


打个比方,得了感冒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诊疗,只要付个挂号费或以成本价支付少量药品费用。要做胃病手术就转诊到二三级医院,费用向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报销。

目前之所以将医疗保障区分为基本医疗保障和非基本医疗保障,核心问题还是国家经济能力不足以对所有人的所有医疗卫生需求提供保障。当国家经济能力能够满足对所有人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时,就可以将上述双层体制过渡为单一体制,即除特殊的个性化需求外,一般医疗保障责任都由政府承担。

总之,未来医疗卫生保障改革和发展应立足“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目标,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满足更多社会成员更多的医疗卫生需求。

中国青年报:目前我国政府是否有能力负担全民保健的费用?

葛延风:从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看,建立这样一个制度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我们的测算,每年所需费用(按2005年价格)为1500亿~2000亿元。2005年,我国GDP总量达到18.5万亿元,而当年我国卫生总费用支出已经达到7590亿元。1500亿~2000亿元的基本卫生保健费用占GDP总量的比重仅为0.8%~1.1%,比例非常低。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将全民医疗保障提上政府议事日程时,人均GDP大致在2000美元~7000美元之间。总体上,我国已经到了着手制定和推进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发展阶段。

另外,通过强化初级卫生保健可以明显降低疾病负担。建立这样一个制度后,全社会的卫生总支出甚至有可能降低,至少不会对国民经济构成负担。事实上,通过个人及其他形式的费用分担,同时考虑到政府已经对公共卫生等方面进行的投入,建立这一体系所需的新增财政投入更低。

所需新增财政投入一方面可以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成,还可以考虑同步开辟新财源,提高烟草和酒精消费税税率,所得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卫生保健。这样,需从现有财政收入中调整支出结构筹集的资金量更低,新增600亿元的投入就可基本解决。总之,财政能力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建议,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投入。鉴于目前不同地区之间的财政能力差别过大,要保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基本一致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关键问题之一是要在各级政府之间形成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总体上,我们建议中央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地方政府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分担。在组织管理方面,基本服务项目和标准由中央政府确定,地方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充分利用现有机制,反对推倒重来

中国青年报:您一开始就坚持反对医改“市场化”,坚持政府主导,许多媒体甚至给您贴上“政府全能代表”的标签,您觉得这样的理解准确吗?

葛延风:不完全准确。我们反对医改市场化,是因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存在矛盾,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选择上,只要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就必然出现轻预防,重治疗;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病;轻适宜技术,重高新技术的倾向。在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一些医生出于“创收”的需要开大处方,甚至不惜损害患者的健康,这些弊端皆源自医疗服务机构的过度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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