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品位独到,而是因为囊中羞涩,我领先于潮流二十年:胡须如野草,头发似鸡窝,身穿牛仔裤和花里胡哨的衬衫,脚上是一双朝圣者的凉鞋。那时,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在黑灯瞎火的电影院里对别人说:“可怜的加比托没救了。”她不知道我就在附近。所以,当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她。她说路费不够,我碍于面子,说我会出自己那一份。
靠报社,没法儿解决路费问题。每日专栏三比索;要是人手不够,写篇社论四比索,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想去预支薪水,经理说我早已债台高筑,欠了五十多比索。那个下午,我做了一件朋友们谁也做不出的事。我在书店旁的哥伦比亚咖啡馆门前堵住了书店老板,年长的加泰罗尼亚学者堂拉蒙·宾耶斯,向他借十比索。可他身上只有六比索。
当然,妈妈和我都没想到,这趟短暂、单纯的两日之旅对我来讲意义重大,纵使长命百岁,埋首笔耕,也无法言尽。如今,我已七十五岁出头。我知道,那是我作家生涯,即我一生之中最重要的决定。
从出生到少年时代,记忆关注未来,忽视过去。因此,我那时对故乡的记忆才会一如往昔,未被乡愁理想化。故乡宜居,大家彼此相识。镇子沿河而建,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黄昏(尤其十二月间),雨后初霁,空气如钻石般晶莹剔透,圣马尔塔内华达山脉白雪皑皑的山顶仿佛就在河对岸的香蕉种植园里,阿鲁阿科族印第安人像一排排小蚂蚁,背着姜袋,为承受生命的重担而嚼着古柯,沿着山脊蜿蜒前行。当年,我们这些孩子幻想着能用常年积雪在酷暑的街道上打雪仗。天热得令人难以置信,午睡时尤甚。大人们总是抱怨,仿佛高温在每天都是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自出生以来,我总听到有人不知疲倦地唠叨,说铁轨是夜里铺的,联合果品公司的房子也是夜里建的,因为白天晒得滚烫的工具根本没法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