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们在上述罢工斗争中,由于受到军阀和帝国主义的压迫,使他们感到政治自由的重要,因此在8月里又展开了工人的劳动立法运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起草了《劳动法大纲》19条,在全国各大报纸、杂志上发表,要求保障工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如要求政府承认工人集会、结社和罢工的自由,允许工人团体代表工人缔结契约,废除束缚工人的治安警察法等。当时的军阀政府自然不会通过这种劳动立法,但工人的觉悟已经提高了,他们知道没有政治自由,争得的经济利益就没有保障,因而争取政治自由的要求更加迫切了。
11月,又有唐山开滦煤矿五矿四万多工人反对英国资本家虐待的大罢工,这个罢工虽然失败了,但中国工人阶级反压迫、争自由的运动,却从此更加激昂了。
毛泽东等领导的湖南工人运动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毛泽东由上海回到长沙,正式成立湖南党的组织,由他任湘区(湖南全省及江西萍乡安源地区)党委书记(1921—1923年),继续领导工人运动。1921年下半年就已组织了几万工人。1922年下半年,开始了罢工斗争,规模最大的是9月间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等领导的安源路矿(安源煤矿和株萍铁路)的大罢工和10月间水口山铅锌矿的罢工;同时,手工业工人和苦力工人几乎全部都罢过工,而且是联合全市小作坊、小店铺的同盟罢工。这些罢工,大半取得胜利。这是湖南罢工潮蓬勃发展的时期。1922年夏,仅长沙城就有十多个工会。在这一基础上,又成立了“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湖南全省有组织的工人的总工会,毛泽东任总干事。为了争取工团联合会的合法存在,毛泽东曾带领工人代表与湖南省长赵恒惕作斗争。1923年5月,湖南全省有了粤汉铁路总工会等二三十个工会。五一节举行了一次全省总罢工。这时,湖南的工人运动达到空前壮大的地步。到了1924—1927年的大革命时期,湖南工人运动在中共湖南省委李维汉、郭亮等领导下一直是向上发展的。在1927年5月的“马日事变”以前,仅长沙城内就有130多个工会,湖南全省有组织的各业工人约达40万人。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反帝反封建政纲的提出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会代表有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等12人,代表党员195人,讨论的中心问题为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和党的策略路线。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这个宣言中,总结了人民斗争的经验,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的口号。宣言中说:“真正的统一民族主义国家和国内的和平,非打倒军阀和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是永远建设不成功。”又规定了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和民众运动的政策,提出:“只有无产阶级的革命势力和民主主义的革命势力合同动作,才能使真正民主主义革命格外迅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