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十一年(1880),西太后的势力更稳固了。这年八月,她叫太监李三顺带东西出宫,送给她妹妹。依照宫例太监不准走正门,只能走旁门,可是太监一定要走正门,还不听检查,结果跟守门的发生武打,太监跑回去,加油加酱报告西太后。西太后找来慈安太后,说“我还没死,他们就眼里没有我了,不杀守门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后害怕,就下令杀守门的,掌管司法的官说这可不行,守门的一来没犯法;二来根据祖制,守门就该这样不通融。慈安太后说,“什么叫祖制?等我死了,我岂不也是你祖宗?”坚持要杀人。作为司法首长的刑部尚书潘祖荫说,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处理,依法处理就是无罪开释,如果太后要杀,太后可以另外自行去杀,不能叫司法官这样违法杀人。慈安没办法,只好告诉了西太后。西太后找来潘祖荫,大哭大闹,捶床大骂,骂潘祖荫没良心。后来她同意打折扣,不杀,可是要当庭打守门的,要“廷杖”——在朝廷上公然打屁股。恭亲王说“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们清朝不能学。西太后说你事事跟我作对,你是谁啊?恭亲王说我是先皇第六个儿子。西太后说我革你的职,恭亲王说革得了职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儿子的身份!西太后气得要命。最后还是迁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该处罚的处罚了事。
诸如此类的无法无天,到了同治皇帝十八岁的时候,有了一点转机。同治皇帝十八岁得结婚,结了婚便算成年人,太后垂帘听政就得结束,于是,形式上的政权转移,愈来愈近了。
在皇后的候选人方面,两宫太后各推荐了一个,同治皇帝选中了慈安太后推荐的封为皇后,把西太后推荐的封为慧妃,使西太后心里老大不高兴。结婚后,西太后老是找碴儿,说怎么可以天天在房里鬼混呀,也要到慧妃那边走走啊。同治皇帝对这样一个令人痛苦的母亲,感到厌倦,于是哪边也不去了,反倒化了装,溜到皇宫外面去扯,最后生了病。皇后跑去照顾他,没想到西太后脱了袜子,潜行到幕后偷听,听到皇帝说:
“你暂时忍耐忍耐吧,我们总有一天要出头的!”
西太后立刻跳出来,抓住皇后的头发,一边拖一边打,并喊着拿棍子来,使同治皇帝在惊吓中死去。两个月后,十八岁的皇后吞下黄金自杀。于是,垂帘听政的局面又回来了,西太后在形式上失去的政权,在两年以后,在亲生的儿子被她逼死以后,又回到她手中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