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天人合一”新解(5)

季羡林谈东西方文化(典藏本) 作者:季羡林


换言之,亦可说,人生离去了天命,便全无意义价值可言。但孔子的私生活可以这样讲,别人不能。这一观念,在中国乃由孔子以后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所阐扬。

读《庄子·齐物论》,便知天之所生谓之物。人生亦为万物之一。人生之所以异于万物者,即在其能独近于天命,能与天命最相合一,所以说“天人合一”。此义宏深,又岂是人生于天命相离远者所能知。果使人生离于天命远,则人生亦同于万物与万物无大相异,亦无足贵矣。故就人生论之,人生最大目标、最高宗旨,即在能发明天命。孔子为儒家所奉称最知天命者,其他自颜渊以下,其人品德性之高下,即各以其离于天命远近为分别。这是中国古代论人生之最高宗旨,后代人亦与此不远。这可以说是我中华民族论学分别之大体所在。

近百年来,世界人类文化所宗,可说全在欧洲。最近五十年,欧洲文化近于衰落,此下不能再为世界人类文化向往之宗主。所以可说,最近乃是人类文化之衰落期。此下世界文化又将何所向往?这是今天我们人类最值得重视的现实问题。

以过去世界文化之兴衰大略言之,西方文化一衰则不易再兴,而中国文化则屡仆屡起,故能绵延数千年不断。这可说,因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自古以来即能注意到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且又能与天命自然融合一体。我以为此下世界文化之归结,恐必将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宗主。此事涵义广大,非本篇短文所能及,暂不深论。

今仅举“天下”二字来说,中国人最喜言“天下”。“天下”二字,包容广大,其涵义即有,使全世界人类文化融合为一,各民族和平并存,人文自然相互调适之义。其他亦可据此推想。

我抄了宾四先生的全文。此文写于1990年5月。全抄的目的无非是想让读者得窥全豹。我不敢擅自加以删节,恐失真相。

我们把宾四先生早期和晚期的两篇著作一对比便发现,他晚年的这一篇著作,对“天人合一”的认识大大地改变了。他自己使用“澈悟”这个词,有点像佛教的“顿悟”。他自己称此为“大体悟”,说这“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又说“此事涵义广大”,看样子他认为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我们当然都非常希望知道,这“澈悟”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可惜他写此文以后不久就谢世,这将成为一个永恒的谜。宾四先生毕生用力探索中国文化之精髓,积80年之经验,对此问题必有精辟的见解,可惜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他在此文中一再讲“人类生存”。他讲得比较明确:“天”就是“天命”;“人”就是“人生”。这同我对“天”“人”的理解不大一样。但是,他又讲到“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把“天”与“自然”等同,又似乎同我的理解差不多。他讲到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认为“欧洲文化近于衰落”,将来世界文化“必将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宗主”。这一点也同我的想法差不多。

宾四先生往矣。我不揣谫陋,谈一谈我自己对“天人合一”的看法,希望对读者有那么一点用处,并就正于有道。我完全同意宾四先生对这个命题的评价:涵义深远,意义重大。我在这里只想先提出一点来:正如我在上面谈到的,我不把“天”理解为“天命”,也不把“人”理解为“人生”;我认为“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我们人类。天人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来在这一点上我同宾四先生意见是不一样的。

我怎样来解释“天人合一”呢?

话要说得远一点,否则不易说清楚。

最近四五年以来,我以一个哲学门外汉的身份,有点不务正业,经常思考一些东西方文化关系问题,思考与宾四先生提出的“此下世界文化又将何所向往”相似的问题。我先在此声明一句:我并不是受到宾四先生的启发才思考的,因为我开始思考远在他的文章写成以前,只能说是“不谋而合”吧。我曾在许多文章中表达了我的想法,在许多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我也发表了一些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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